新京报快讯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1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021年1月 例行新闻发布。


发布会上,记者提问:近日,因长江上游嘉陵江及其支流青泥河出现铊浓度异常情况,甘肃陇南市、陕西略阳县分别启动环境污染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请问目前事件调查进展如何?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采取哪些措施应对?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 刘友宾:2021年1月20日19时,嘉陵江入川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显示铊浓度超标。获悉消息后,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通报上游的甘肃、陕西两省。并派出工作组连夜赶赴甘陕川三地,指导督促当地开展应急处置,查清污染源,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三省生态环境部门迅速组织开展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等工作。经排查,污染来自嘉陵江两条支流,基本确定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成州锌冶炼厂、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分别造成嘉陵江支流青泥河、东渡河铊浓度异常。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已责令涉事企业采取断源措施,确保污染水体不再外排。


为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甘陕两省当地政府分别在青泥河、东渡河,构筑拦截坝,分段拦截受污染水体,并投加沉淀剂、絮凝剂进行处置。两地还铺设管道,将涉事企业排污口上游清水引流至下游安全区域。经处置,自1月21日20时起,东渡河水质持续达标;1月27日2时起,青泥河入嘉陵江水质达标。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指导甘陕川三地继续做好污染水体处置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同时,及时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但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频发的高风险态势没有根本改变。对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认识。生态环境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坚持“有事没事当有事准备、大事小事当大事对待”的态度,不断提升环境应急准备水平,指导和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


编辑 马浩歌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