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建)2月1日,泰禾集团公告称,已收到深交所发布的关注函,深交所要求泰禾集团针对该集团于1月30日披露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做补充说明。


要求说明是否存在项目长期停工、大额销售退回等情形


1月30日,泰禾集团发公告称,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预计为35.18亿元至46.52亿元,同比下降85%-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41.74亿元至55.2亿元,同比下降995%-1283%。


对于2020年度经营业绩预计同比大幅下降,泰禾集团表示,主要原因是其房地产项目结转收入减少、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投资收益下降以及计提违约金损失等。


公告还显示,泰禾集团2020年度仅有零星项目交付结转收入。深交所要求泰禾集团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地产项目在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销售回款等方面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具体原因,是否存在项目长期停工、大额销售退回等重大风险情形;如有上述情况,需量化说明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泰禾集团对部分出现减值迹象的房地产项目计提了存货减值准备。深交所要求泰禾集团结合具体房地产项目说明判断出现减值迹象的依据、时点及预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并说明相关项目存货在以前年度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要求全面核查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泰禾集团对已到期尚未还款的借款计提了约8亿元的违约金损失。而此前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10月23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487.10亿元,尚未支付的利息为64.76亿元。截至2021年1月4日,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共计300余起,涉及金额超过70亿元。


深交所要求泰禾集团结合公司债务重组及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的具体进展,说明是否充分考虑相关预计负债或潜在损失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此外,深交所要求泰禾集团对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全面核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是否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等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