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欧阳晓娟)从2月1日起,全国首个“餐饮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专项立法在福建开始实施,违规且拒不改正者将被罚款。

 

根据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从2月1日起,福建省内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

 

规定中明确,餐饮经营主体应当接受社会公众、行业协会以及媒体舆论监督。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新京报记者 欧阳晓娟

编辑 王琳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