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洁)2月3日,深交所向孚日股份发布关注函,要求其对3.3亿元收购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99%的股权作出书面说明,涉及高源化工评估结果差异率为54.45%;高源化工实际净利润逐年下滑,预计趋势却较大幅度增长等四个方面。

 

公告显示,孚日股份于2月3日披露《收购资产及重大关联交易公告》,拟以3.3亿元对价收购原控股股东孚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源化工”)99%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对此,深交所要求其从四个方面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说明。

 

其中,高源化工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2.2亿元,收益法的评估值3.4亿元,评估结果差异率为54.45%,孚日股份称差异原因为资产基础法无法涵盖客户资源、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深交所要求孚日股份详细说明高源化工相关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告,高源化工近3年净利润分别为3603万元、3441万元和1337万元,呈逐年下滑趋势。根据《利润预测表》,高源化工自2021年至2025年净利润预计由1880万元增长至5793万元。深交所要求孚日股份说明在高源化工实际净利润逐年下滑的情况下,预计净利润趋势预计的合理性,以此作为评估基础的评估结果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等情形。

 

此外,高源化工的主营业务为化工材料的研发销售,与孚日股份主营业务存在差异。深交所要求孚日股份详细说明收购高源化工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是否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及经营协同效应。同时,2021年2月,高源化工完成增减资程序后,孚日控股持有其99%股权。深交所要求孚日股份详细说明收购前高源化工进行增减资行为的目的,以及公司未全部收购高源化工股权的原因。 

对于上述问题,深交所要求孚日股份在2021年2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新京报记者 张洁

编辑 秦胜南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