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16所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自2019年9月15日起免费对社会开放。图为密云区第五小学(民族小学)操场。钱蕾 摄

“学校体育场馆是否该向社会开放”,日前成为很多人关注的话题。

据法治日报报道,有北京网民在中国政府网“你的留言,部委有回应”栏目留言说,许多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完备,但课余时间常年闭门闲置,造成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对此,教育部回复称“积极会同体育总局等部门,做好已建体育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资源,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和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双向开放。

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一直都是社会所期望的。2017年,教育部会同体育总局印发的《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也提出了实施原则和具体措施。其中包括,明确场馆开放学校的基本条件和场馆开放时间,合理确定开放对象和开放场馆名录等措施。

但从现实来看,各地的实际情况距离政策真正落地尚有一定距离。以报道提到的在京工作的苏女士为例,在她单位附近有一所中学,此前一直对公众开放,苏女士经常利用午休时间进入校园进行体育锻炼。但此后因为“有家长举报外人进出校园”,学校不再对外开放。她就此失去一个体育锻炼的好去处。

    

一方面是社会公众对于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确有需求;另一方面,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后,随之而来的管理、安全等问题,也让学校、家长等各方心有忧虑。这就决定了,各地在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开放时,须精细统筹,照顾各方需求,倾听各方呼声,才能把好事做好。

    

首先,学校体育场地与体育部门主导建设的公共体育场地有较大的差别,这也说明,学校体育场所无法像公共体育场地那样无条件的开放,必然会受到现实的制约。

对于有可能存在的责任划分不够清晰、安全风险较大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有效解决,都会影响到开放的持久性与有效性。因此,有必要明确学校体育场地的功能定位。学校体育场地开放不宜当作学校资源与服务的供给义务,而应成为政府统筹资源向社会供给。

    

其次,有必要建立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的保障机制。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不能不计算成本,学校体育场地开放担当了部分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的角色,有必要享受公共体育场馆“建管养”的待遇,或者说是采购买单机制。

 

第三,有必要厘清学校体育场地的开放条件。这点在之前教育部与体育总局的政策中,其实已经有所体现。

   

学校体育场地开放,不可能是无条件没有限制的开放,学校的教育教学也需考虑,校园安全与基本秩序的影响也应保障。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包括限时段、限场馆、限流量,都是开放管理的应有之义。同时,管理者还应对公众提供开放服务方面的引导。

  

说到底,该话题连着的,还是体育设施少、民众健身难的老问题。鉴于此,进一步加大体育设施建设力度,解决民众体育健身需求与公共体育设施严重不足的矛盾,无疑是箭在弦上。而精细统筹盘活学校已有资源,同样是个务实选项,这还需各地因地制宜、充分进行调研听证后有序推进,别让“学校体育场地对社会开放”成为纸面上的利好。

房清江(公务员)   

编辑:陈静   校对: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