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秦胜南)2月18日,据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春节期间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显示,2月11日至17日,共收到网络食品餐饮投诉24宗,去年同期为5宗。主要涉及生鲜电商配送问题。

 

2021年春节(2月11日-17日)期间,深圳市、区消委会共登记消费者投诉1540宗,与2020年春节期间(1月24日-30日)1935宗相比减少20.41%。其中,网络食品餐饮消费共收到24宗投诉,占食品和餐饮服务总投诉量的48%,与去年同期相比数量增加。涉及商家类型主要包括生鲜电商、社区团购平台、外卖经营者等。

 

据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的一则案例显示,有消费者诉称,其通过某生鲜电商APP订购鲜活桂花鱼一条,约定于2月11日(年三十)下午3:45至4:15之间送货,11日下午4时左右,商家在未经事先沟通的前提下单方面取消订单,且未提供补救措施。

 

新京报记者 秦胜南

编辑 王琳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