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人大代表《关于解决东北地区人口减少问题的建议》时表示:建议中提出“国家率先在东北地区全面放开人口生育限制”对我委工作很有参考价值,东北地区可以立足本地实际进行探索。

    

放开生育,除了为地方政府所盼,已经是中国人口结构健康发展的要求。按照联合国定义,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时,就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了老龄化;比例达到14%即进入深度老龄化;20%则进入超老龄化。 据预测,中国将在2022年左右,进入深度老龄化,届时65岁及以上人口将占总人口的14%以上。在这个过程中,抚养比会逐渐加大,影响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幸福。到205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4.8亿左右,我国老年抚养比将由目前的2.8∶1达到2050年的1.3∶1,这意味着,1.3个交养老保险的人要供养1个老人的退休金。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本公曾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缓解老龄化问题的黄金机遇期,是在峰值之前的2032年。如今,黄金机遇期正在逐渐接近终点,所以,用刻不容缓来形容,并不夸张。

    

而放开生育,也是有生育愿望的家庭所盼。当下普遍存在生育低的现象。中国从2014年开始放宽计划生育政策,却并不如预期。2014年12月的数据统计显示,全国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共有1100万对夫妇,仅有70万对提出申请,平均申请率仅为6%。远低于此前官方预期的18%这个数字。

    

在全面推行二孩政策后,2016年以来国内的生育率不升反降,与此同时,育龄妇女人数也在不断下滑。2018年上半年部分地区出生人口下降超过10%,有估计认为全年新出生人口仅为1500万左右,降幅远超预期。此外,更严峻的是育龄妇女人数的下降。预计2030年20-35岁的育龄妇女人数将比2018年减少29%,其中25-30岁生育高峰期妇女将减少41%,出生人口将大幅下滑。

    

现在每一个新出生的婴儿,已经不是一种社会的负担,不再是对他人的侵害,而是社会的红利,对社会与国家的贡献,对改善中国人口结构,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解决养老、社会稳定都有正面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有家庭愿意多生育。他们的生育愿望,既是小家庭的希望,也是国家利益所在。

    

全面放开生育所面临的问题是:改变政策所需的时间、程序以及背后毋庸讳言的部门利益、行政惯性。

    

值得一提的是,东北地区人口总量减少,大批年轻劳动力无法在本地找到满意工作,流向经济更好、工资更高的地区,造成当地抚养比畸高,养老金入不敷出。但如果东北因为人口流出就单独放开生育政策,农村地区流出人口更多,是不是更应该放开生育政策?顺着这个逻辑,就会成为经济越落后,抚养、教育资源越差的地区,越应该多生,这与优生优育的目标是矛盾的。

    

东北出生的孩子,长大后会去到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工作、生活、定居。人口去经济发达地区工作、生活、迁徙、定居,是一种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孩子,对东北没有贡献。以美国为例,各州的人口与GDP相差极大,分布极不均衡,但各州的人均GDP接近。这意味着,人口流动的均衡状态就是各地人均GDP接近。

    

此前,人社部社保管理中心编制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6》显示,黑龙江省累计结余已穿底,欠账232亿元。除了黑龙江,养老金当期收不抵支的省份还有辽宁、河北、吉林、内蒙古、湖北、青海。2018年6月,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中央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人口是流动的,在全国范围内创造财富。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生育问题应有全国一盘棋。当然,提升生育率,并非放开政策那么简单。生育意愿不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经济社会的相关政策,公共服务、女性职业发展方面,抑制了生育欲望。比如,居住面积与生育行为呈强相关性,简单地说,房子越大,生育意愿越强。这很好理解,孩子需要住的地方,祖辈帮忙看孩子,也需要居住,可以说,这是一个刚性条件,也是最大的条件。

    

所以,放开生育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顺应群众期待,用相关的经济、公共服务政策,去切实解决家庭生育养育子女的后顾之忧,提高群众的生育积极性。

    

刘远举(财经评论人)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