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陈明


日前,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今年一号文件的出台时机特殊、意义重大,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


一是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深化部署。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央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已经对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总体部署,明确了2020年、2035年、2050年三个时间节点的目标任务。目前,第一阶段目标任务已经实现,需要结合当前情况对部分政策举措进行深化部署,加大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力度,因此文件的主题突出强调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是对“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作出统筹考虑。《意见》是以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为蓝本拟定的,其中明确了2021年以及整个“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的目标任务。从这个意义上讲,今年的一号文件实际上是制定“三农”领域“十四五”规划的一份指导性文件。


三是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专门安排。2020年,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2020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如何承接这一“历史性转移”,统筹布置好未来5年过渡期的重点任务,是今年一号文件的一个重要内容。


从文件内容来看,有三个方面的突出亮点,体现出我们党对乡村振兴规律的认识和驾驭“三农”工作的能力又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第一,农业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正式提上政策日程。经过改革开放以来40多年的发展,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取得了长足进步,农业现代化的一系列成就为农村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产业基础、制度基础和人力资本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差距相当大。我们要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实现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跨越。《意见》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对农村现代化作出了专门部署,意味着农业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的思路开始得到实质性落实。


第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思路与举措日渐深化。党的十九大提出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过去几年里对这一思路的落实主要是通过宏观层面的制度性供给来实现的。在今年一号文件中,专辟一节强调“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这就明确了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载体,有利于一系列的制度安排落地落实。除了这一专题部署外,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在时隔多年后再次重申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比如,《意见》提出“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并明确了“城乡交通一体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具体要求。


第三,关于乡村治理现代化规律和节奏的认识更加成熟。2019年,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三挑”。从组织学角度讲,实行“一肩三挑”有助于理顺“两委”关系、减少组织内耗、提升治理效率。但中国乡村情况复杂、类型多样,该制度在落地实施中面临不少实际困难。本次《意见》对该政策的实施方式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强调“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而且没有对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作出硬性规定。未来,随着乡村分工深化和现代性的增强,实行“一肩三挑”乃至将村庄转置为一级正式组织的条件逐渐具备之后,再对村级组织体系进行大规模调整,将更有利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编辑 陈莉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