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洁)2月22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因存在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的违规行为,深交所近日发布了关于对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通报批评显示,经查明,孚日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存在未及时披露收到政府补助事项、未及时披露套期保值业务亏损事项的违规行为。因此,深交所对孚日股份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孚日股份时任董事长孙日贵、总经理吴明凤、时任财务总监兼时任董事会秘书张萌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同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在未及时披露收到政府补助事项的违规行为中,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20年4月24日,孚日股份收到《高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孚日集团税收返还扶持企业发展的批复》。根据相关批复,孚日股份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政府补助2.5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68.56%,孚日股份直至2020年7月16日才将前述政府补助事项予以公告。

 

孚日股份还存在未及时披露套期保值业务亏损事项的违规行为。2020年1月至6月末,孚日股份在开展棉花期货合约套期保值过程中,累计产生亏损2.7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74.25%,其中,2020年1月至3月末套期保值损失为2.9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79.67%。孚日股份直至2020年7月16日才将套期保值亏损事项予以公告。

 

 

新京报记者 张洁

编辑 秦胜南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