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欢)2月23日,新京报记者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官网获悉,近期,该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等14大类食品437批次样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9批次样品不合格,包含许昌中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腐竹、3批次黄豆芽。

 

抽检公告显示,标称许昌中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腐竹(2020/9/19),蛋白质检出值为31.2g/100g,而标准值为38g/100g。

 

据了解,豆制品中的蛋白质来源于豆制品中含大豆蛋白质的原料,蛋白质属于质量指标。产品明示标准规定腐竹中蛋白质最低限量值为38g/100g。对于造成蛋白质含量不达标的原因,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称,可能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用的加工工艺影响其终产品蛋白质含量不均匀,或者为节约成本没有严格按照配方投料,降低了含蛋白质原料的比例;也可能是企业对原料的质量把关不严,使用了蛋白质含量未达标的原料造成的。

 

对于该批次问题产品的后续处理情况,2月23日,新京报记者按照天眼查存留联系方式致电许昌中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截止发稿前无人接听。

 

此外,还有3批次豆芽检出不合格,分别是陕西杨凌淼源豆芽直销店销售的小黄豆芽(购进日期:2020/11/18),陕西咸阳市秦都区王春来凉皮店销售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0/10/18),陕西渭南市临渭区陈牛煮馍餐饮店销售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0/10/18), 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值分别为104μg/kg、35.2μg/kg、13.2μg/kg。

 

而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6-BA)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6-BA)物质的豆芽。

 

据了解,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曾在豆芽生产中被广泛使用,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而违规使用,导致在豆芽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

 

新京报记者 刘欢

编辑 李严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