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据“广西投资促进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2月25日,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召开“三企入桂项目落实”行动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科学部署“三企入桂项目落实”行动,努力提升“三企入桂”项目“四率”水平。会议首先传达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蔡丽新同志指示精神。她指出,作为投资促进部门,要做好区位优势分析,明晰主导产业,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要加强与区直有关部门合作,共同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和项目落地服务。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要积极用好面向东盟这个牌子,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 


上述报道显示,江苏淮安市委书记蔡丽新已跨省履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此前,她已出席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


蔡丽新出生于1971年10月,江苏无锡人,长期在江苏工作,此次跨省履新。


官方履历显示,蔡丽新1994年自苏州大学政治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后,进入苏州市平江区委办公室任秘书。此后在苏州市工作了21年,历任共青团苏州市平江区委副书记、共青团苏州市平江区委书记,共青团苏州市委副书记等职,于2003年任共青团苏州市委书记,时年32岁。


2006年离开共青团系统后,蔡丽新曾任苏州市平江区区长。2011年进入苏州市委领导班子,任苏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5年,蔡丽新转任江苏省网信办(筹)主任兼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次年任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17年3月,蔡丽新来到周总理的家乡淮安,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18年1月正式出任淮安市长,2019年12月任淮安市委书记至此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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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时的干部大会上,蔡丽新说,“三年前,我以此生有幸到总理家乡工作的荣誉感,满怀‘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赤诚,坚持身入、心入、情入的状态到淮安工作。现在,省委安排我担任淮安市委书记,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定以不负组织重托、不负人民期待的百倍努力,挑起这副千钧重担,在历届市委打下的良好工作基础上,传承好过去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与市四套班子领导一道团结带领全市干部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进。”


蔡丽新表示,自从踏上淮安这片土地,我就是地道的淮安人,无论是过去还是将来,我都会自豪地说:“谁懂我心、自然淮安。”我将全身心投入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中,以担当诠释初心、以实干践行使命,和全市干部群众同甘苦、共奋斗。


目前,公开信息中,全国有三名“70后”女性副部级:


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十三届全国青联主席汪鸿雁,1970年4月出生,湖北孝昌人,曾任十堰代市长3个月时间,2008年6月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2013年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2018年6月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2018年12月任现职。


福建省副省长郭宁宁,1970年7月出生,辽宁沈阳人,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信息系统专业毕业,长期任职金融系统,历任中国银行香港分行行长、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等职,2018年任现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孙红梅,满族,1970年1月生,辽宁北票人,她长期任职内蒙古自治区,历任包头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包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党委政府考核办专职副主任(正厅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等职,去年9月任现职。


蔡丽新简历


蔡丽新,女,汉族,1971年10月出生,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江苏无锡人。


1990年9月苏州大学政治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94年8月为苏州市平江区委办公室秘书;


1995年11月任共青团苏州市平江区委副书记;


1996年7月任苏州市平江区皮市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1996年12月任共青团苏州市平江区委书记兼皮市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1997年6月任共青团苏州市平江区委书记;


1997年11月任共青团苏州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其间:1996年9月至2001年12月参加苏州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3年5月任共青团苏州市委书记、党组书记(其间:2003年9月至2006年6月参加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6年6月任苏州市平江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7年1月任苏州市平江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1年9月任苏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5年6月任省网信办(筹)主任兼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2016年10月任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7年3月任淮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8年1月任淮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9年12月任淮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