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截图,法医学专业仅限男生转入。


是对学生负责,还是性别歧视?近日,一张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2020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的截图在网络传播。这虽然不是今年最新的方案,但依旧在舆论场生出波澜。目前,该校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官网上,仍然挂着这份文件。

 

据介绍,这并非新规。在该校 2019 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中,也明确规定“法医学专业仅限男生”。对此,该校有老师表示,这项规定主要是因为法医专业的女生就业比较困难,为了今后的就业比较好,所以不建议女生转进来。


值得注意的是,这位老师说的是“不建议”女生转进来,而不是“限制”。客观而言,“不建议”和“限制”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不建议”是告诉女生最好不要转法医专业,决定权在学生,如果女生确实想转,满足相关条件即可,转专业后出现什么问题,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而“限制”则直接剥夺了学生选择的权利。这也是此举被质疑涉嫌性别歧视的原因。

 

以对学生负责为由限制女生转专业,并不是对学生负责。对学生负责,与做到性别平等,并非不可调和,完全可以结合起来,只需转变工作方式,做到就业信息全公开即可。

 

学校在招生,以及推进换专业政策时,要向学生公开所有毕业生就业情况,包括由于某些客观因素对女性就业前景的限制等。这个过程中,是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未来职业发展自主进行选择。

 

此外,学校在推进校内转专业时,提出性别限制,必须符合上位法,不得与国家规定冲突,否则就涉嫌性别歧视。

 

严格说来,校内转专业,也属于招生,招生中如提出性别限制要求,要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教育部有关规定明确,“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因此,在转专业中,法医专业提出限招男生,确有涉嫌违规歧视女性之嫌疑。

 

那么,若该专业在现实中确实存在女生就业难、职业发展前景不好的问题,该怎么办?

 

其实,学校可以把实际的就业现状告诉女生,由女生自主选择。但千万别替学生做主,这样做看似是对学生负责,实际是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

 

现实中,有一些女生有从事法医职业的兴趣,但由于高考填报志愿、录取等原因,未被录取,进校后抓住换专业机会,进入法医专业。这种情况下,如果学得很好,不愁找不到不错的工作。

 

另外,即便毕业后找不到专业对口的工作,换职业,那也属于学生自主选择的范畴,学校当摒弃“家长式”的做法,尊重学生自主选择的权利。

 

出现这种操作,高校需反思自身所秉持的“负责观”。要知道,负责不是代替学生做选择,而是告诉学生整体的就业形势,给学生充分的就业信息,引导学生理性选择。

 

□熊丙奇(学者)

编辑:马小龙  实习生:施可儿  校对: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