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袁秀丽)3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对3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进行解读。《管理办法》是全国首部“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省级政府规章,也是全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存量建设用地的政府规章。据悉,广东接下来将加大对“工业改工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并把村镇工业集聚区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三旧”改造的重点。

 

近年来,国家不断强化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快盘活存量用地,而《管理办法》正是从立法层面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推进土地管理改革。《管理办法》鼓励土地原权利人及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改造,以政府适当让渡土地发展权的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并合理分配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所获的增值收益。其中,对于改造主体,从地价优惠、税收计收、财政奖补等方面予以支持,降低改造成本;对于由政府收储后公开出让的项目,允许原权利人分享土地出让收益。

 

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张英奇介绍,早在2008年,广东省政府和原国土资源部共同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在全国率先推动“三旧”改造工作。从实施效果来看,“三旧”改造盘活了低效用地,优化了土地资源配置,有力助推了高质量发展。2008年至2020年底,广东省共实施改造面积92.60万亩,节约土地22.77万亩;累计投入改造资金1.95万亿元,其中社会投资1.70万亿元,占87.2%。通过改造提供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社会项目及公共绿地等用地11万亩,推进宜居城乡建设。

 

尽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短板。目前广东省已完成的改造项目以市场收益高的“工业改居住”“工业改商业”居多,而成本高、回报慢的“工业改工业”项目市场参与意愿不强。针对这些问题,张英奇表示,下一个阶段广东将加大对“工业改工业”项目的支持力度,争取国家支持开展大湾区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试点,加快盘活利用低效产业用地。

 

新京报记者 袁秀丽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

封面图来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