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杨菲菲)学校原则上不得制售生冷类食品,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小饭桌”的经营与合作……3月3日,记者了解到,日前北京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严格履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主体责任,提升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记者注意到,通知对学生的就餐行为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学生午间、课后的活动纳入校内全时段管理,校外就餐实行外出请假制度。


鼓励引导学生在校就餐、相关负责人须陪餐


通知要求,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将食品安全、健康饮食纳入教育教学内容。


同时,要严格校园封闭式管理,对在校内就餐的学生要将午间、课后的活动纳入校内全时段管理,对在校外就餐的要实行外出请假制度,低年级学生外出回家就餐要落实好家长接送管理,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小饭桌”的经营与合作。


通知提出,要加强对学生健康安全用餐的教育引导,养成科学健康的饮食习惯,鼓励引导学生在校就餐、安全用餐,避免到无经营资质、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场所用餐。


此外,还要严格落实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完善家长参与在校就餐管理工作机制,每学期组织在校就餐满意度测评,对问题突出的要及时改进。


学校原则上不得制售生冷类食品


在食品加工制作上,通知指出,各级各类学校要确保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留样等环节安全可控。同时,要严密防范学生餐配送企业制餐送餐风险,规范校内分餐操作流程。


为防范冷链食品管理使用风险,使用畜禽肉、水产品、奶酪等零度以下进口食品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管理要求,使用“北京冷链”小程序进行货物登记和流转;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此外,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今年底,学校食堂等基本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


记者了解到,提升学校(幼儿园)就餐保障条件和管理水平,各校还要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通知指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强化科技赋能,推进智慧监管,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学校(幼儿园)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到2021年底,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餐配送企业基本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


为防止校园餐浪费现象,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学校食堂和学生餐配送企业加强对各自单位就餐师生的教育和管理,做到按需取餐、勤拿少取,避免浪费;做好学生用餐数量、口味需求调查,从源头上科学定量核算食材,按需制作,避免供大于求;建立剩余菜品处理利用机制,减少批量型浪费。


春秋季开学前后,多部门联手检查校园食品安全


通知指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春秋季开学前,组织开展自查自评自改。同时,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在春秋季开学前后,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学生餐配送企业、学校传染病防控和生活饮用水安全情况等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通知指出,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还将组成联合督导组,结合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和春秋季开学工作大检查,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市级联合检查和分组督查工作。


记者 杨菲菲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