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周怀宗)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数据显示,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已达到60%,但相比美国、德国、荷兰等发达国家80%以上的水平,仍有距离,农业科技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仍旧不高,种业“卡脖子”、资源优先节约技术瓶颈等问题仍待解决。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化学污染物残留检测与行为研究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王静建议,进一步完善农业科研投入机制,促进我国农业科研进步,提升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


王静: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化学污染物残留检测与行为研究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受访者供图

 

农业科技差距有拉大的风险

 

农业是第一产业,是国计民生的根本,现代农业发展中,农业科技的进步,则是农业生产提升的重要支撑力量。王静表示,当前,我国农业科技整体水平已进入世界第二方阵,由跟跑为主转变为跟跑、并跑、领跑并行。但是,我国农业科技前沿技术与国际前沿差距拉大的风险增加我国60%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由以前的高于全国科技进步贡献率发展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仍然远低于美国、德国、荷兰等发达国家80%以上的水平。在具体层面,原创性成果缺乏,有重大育种价值的关键基因等关键技术卡脖子问题突出,70%的肉牛、100%的白羽肉鸡核心种源依赖进口,种质资源收集不足,国外种质在现有国家作物种质库中占比仅为20%,在基因编辑、合成生物、人工智能等领域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大型农机装备和智能设备核心部件受制于人,资源优先节约的瓶颈技术有待突破”。

 

农业科技发展为何缓慢?王静认为,一是我国农业科技投入强度下降。2008-2020年,我国科技总投入和农业科技投入经费持续增长,但“十三五”以来投入增速明显低于“十一五”时期。我国农业科技投入占农业GDP的比重只有0.71%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2%-3%的财政投入水平,也远低于全国所有行业平均2.14%的投入强度。二是符合农业科研规律的稳定支持机制尚未形成。农业具有显著的长周期性、自然属性、市场属性、人类健康属性等,尊重农业科研规律,就要坚持农业科研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发达国家对国家级农业科研机构的稳定投入占比达70%-80%,而我国目前这一比例恰恰相反。三是与大学相比,国家级科研机构普遍面临较大的工资压力。同时,农业科研工作的公益性强,创收能力不足。在目前激烈的人才竞争中处于明显劣势,科研队伍不稳定,长期发展下去,将严重影响国家战略性科技力量的作用发挥。

 

多举措完善科研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

 

如何改善农业科研的现状,进一步推动农业科技的快速发展?王静建议,通过多项举措,完善现有的科研投入机制,增强我国农业科研的能力。

 

首先,王静认为,应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建立农业科技更优先发展的投入机制,确保投入强度不低于国家科技投入强度。建立农业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使农业科技研发投入占农业总产值比重逐步提高到2%以上。持续投入种业自主创新和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重视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平台设施建设,优先布局建设农业领域的国家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强化科技对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引领支撑作用。她说。

 

其次,对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机构,加大科技投入比重,王静说,“建议结合科研机构职责定位,对国家级科研机构,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构建科研经费稳定增长机制。继续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工程支持。探索建立农业科研基地和野外台站稳定的运行保障机制,加大对动物疫病防控生物安全高级别实验室、国家种质资源库等重大科研设施的支持。

 

第三,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科研人员的保障,促进科技创新,王静说,人才强农战略是我国打造一流农业科研队伍占领农业科研制高点的关键。但我国农业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整体面临高校和其他科研机构的激烈竞争。虽农业科研单位均出台了一系列人才政策,但自有经费难以为继。因此,建议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大对农业科研单位人才等工作的支持,进一步提高人力成本在科技创新成本的比重。希望逐步加大人员经费保障力度,或者参照高校的做法,适当安排人才保障经费。

 

最后,王静认为,应尽快推广实施从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奖励经费的政策。2018年,我国出台文件,允许试点单位从基本科研业务费、中科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经费等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由单位探索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机制的政策,希望尽快推广实施。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对农业科研单位给予政策倾斜,支持像科研单位开展包干制、全成本核算等试点工作。

 

新京报记者 周怀宗

编辑 唐峥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