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图/新京报网


“我建议将执业医师法中的‘执业地点’删除,应该允许医生多点执业,以此弥补基层医院技术薄弱的问题,改善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副所长何琳表示,2014年,原国家卫计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放开了多点执业,但实践中仍存在约束,执行效果并不明显。

 

自2014年放开医师多点执业以来,我国基层医疗机构的优质医师资源匮乏情况,确实得到了缓解。但现实中,受行政区划、财政投入、人事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医师自由流动仍有很多障碍。

 

现行《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对于执业地点有明确规定,根据该法制定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也明确,执业地点是指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

 

由于有这两条铁律,无论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如何放宽,不可突破的底线是:执业医师不能跨省级行政区划执业,执业助理医师不能跨县级行政区划执业。

 

医师在所注册的医疗机构以外从事不同于所注册的执业类别、范围的义务救人之举,很可能被法律判定为违法。

 

过去对执业地点的规定,目的是为了管理游医。执业地点的规定,目的在于通过执业地点的约束,确保医疗质量的安全。

 

但现在看,医疗人才资源分配不均主要体表现在省际之间不均,假如多点执业无法跨省域,效果就会大打折扣。此外,基层医师很多都属于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村一级仍无法跨县域流动,只能在家门口打转,多点执业规定对于基层医师来说意义不大。也只有打破“执业地点”的行政区划约束,多点执业之路才会更加通畅,基层看病问题才能更好地解决。

 

当然也要看到的是,“执业地点”至少有两种不同的“松绑”办法。其一是,医师不必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报备,可以不受地理约束到任何一地执业,真正实现自由流动。好处是完全消除了地点约束,坏处是会增加管理难度。

 

其二是,医师到异地执业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报备,这便于医师有序流动和管理,但也会触及到医师流动的另一个痛点: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报备仍然存在或隐或显的障碍,当医师在工资待遇、社保、职称和职务等方面受制于第一执业机构时,再多的可选项,也可能变成“零选项”。

 

可以肯定,删除“执业地点”会增加医师跨区域流动的可能性,而这仍需加速相关配套措施的改革,比如医师不仅要与第一执业地点协商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明确人事关系和权利义务,而且还要与多点执业机构确定薪酬。

 

不同的执业机构也存在利益纠葛,例如:医疗事故责任如何在医师和几个执业点划分。这也缺乏明确而统一的规则,这些处理不好,多点执业就会受到利益的羁绊。此外,在类别和超范围执业仍很普遍的情况下,删除“执业地点”导致异地医师大量涌入,会给资格认证带来更大困难。“神医”借道“多点执业”行骗,也会更加方便。

 

因此,删除“执业地点”对医疗执法监督是更大考验,准入门槛降低,必然以更加严格的准入后监督作为补充。

 

当前《执业医师法》大修在即,删除“执业地点”的建议值得听取——这能为医师多点执业扫除一大障碍。只不过,医改牵一发而动全身,删除“执业地点”是个系统工程,配套措施必须跟上,如此方能趋利避害,确保多点执业的顺畅度与医疗安全得以兼顾。

 

□罗志华(医生)

编辑:丁慧  实习生:祁倩倩  校对: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