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沈德咏就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新时代社会治理风险防控等问题向大会建言资政。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衔接进展如何?应如何更有效衔接?“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如何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围绕这些问题沈德咏接受了新京报专访。

 

沈德咏认为,在坚持一国之本、尊重两制差异、善用两制之利的基础上,凝聚法治共识,推进三地不同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之间的经验共享、优势互补,意义重大。他建议,借鉴国际社会有益经验,充分发挥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政策优势,在深圳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商事法院,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更好法治保障,强化港澳司法法律界的国家认同,提升中国司法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沈德咏曾长期任职于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任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正部长级),2018年3月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社法委主任,2018年6月卸任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他还是十九届中央委员。


(资料图) 新京报记者陶冉 摄


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在民商事领域以国际商事规则为指引,探索建立三地司法规则衔接机制

 

新京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我们应如何认识司法规则衔接问题?

 

沈德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这一战略的实施将有力促进粤港澳地区民生福祉的改善,有力推动形成新时代全面开放的新格局,进一步彰显我国制度优势、发展优势,丰富“一国两制”新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在规则相互衔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坚持用法治化市场化方式协调解决大湾区合作发展中的问题。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法域、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的独特性,特别是政治层面存在三套法律体系、三套司法制度。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不断推进,三地之间的交流融合进一步深入,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纠纷将难以避免,但是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的不同,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大难题,如不能妥善应对,将会影响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在坚持一国之本、尊重两制差异、善用两制之利的基础上,凝聚法治共识,推进三地不同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之间的经验共享、优势互补,在大湾区内形成良好法治环境,对于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实施意义重大。

 

新京报: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三地司法规则衔接进展如何?


沈德咏:《规划纲要》实施以来,粤港澳三地以原有合作机制为基础,围绕规则衔接深化沟通交流,推动区域合作制度创新,在破解制约要素便捷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在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的多项改革试点探索为规则衔接积累了很好的实践经验。

 

三地文化同源、人缘相亲、民俗相近,在与家庭关系、财产利益、经济贸易相关的民商事领域的规则理念、思维方式有相当高的契合度,一些以国际商事规则为基础的探索创新经过实践检验具有较高的可行性。下一步,可以按照进一步建立互利共赢的区域合作关系、推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目标要求,在民商事领域以国际商事规则为指引,探索建立三地司法规则衔接机制。

 

新京报:具体来说,你有哪些建议?


沈德咏:司法规则最终要体现在司法实践中,落实在对民商事行为的规制和调节上。因此,司法规则的衔接需要搭建一个平台,否则无所依托。建议借鉴国际社会(如欧盟、英国及有关联邦制国家)的有益经验,充分发挥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政策优势,在深圳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商事法院,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更好法治保障,提升中国司法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在这个平台上,目前可以预见的,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优先实现司法规则的衔接。

 

一要扩大管辖范围。除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外,允许大湾区内民商事主体,约定将争议提交大湾区商事法院管辖。

 

二是扩大法律适用范围。允许当事人就实体法律选择适用港澳法律,允许港澳律师作为代理人在粤港澳大湾区商事法院出庭。

 

三是扩大法官选任范围。由内地法官担任全职法官。参照香港法院、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等,聘请港澳退休法官、现职法官担任非常任(非全职)法官,聘请港澳律师、学者担任暂委法官或特委法官。

 

四是统筹法院与调解组织、仲裁组织的关系,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中心。整合遴选粤港澳三地仲裁机构、调解机构,制定机构名册。纳入名册的调解机构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粤港澳大湾区商事法院依法审查后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制发判决书。纳入名册的仲裁机构,依据仲裁地标准,统一将其视为内地仲裁程序,由粤港澳大湾区商事法院申请仲裁保全申请、仲裁裁决执行或者撤销等。


谈社会治理中的风险防控

要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完善风险预警机制,不断提高新时代社会治理水平


新京报:你如何看社会治理中的风险防控问题?


沈德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进入各种风险挑战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期,要对潜在的风险有科学预判,知道风险在哪里,表现形式是什么,发展趋势会怎样。《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要有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要不断健全。

 

我们要紧紧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重视各领域潜藏的风险危机,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完善风险预警机制,不断提高新时代社会治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

 

新京报:你认为应从哪些方面发力来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


沈德咏:我认为,要从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完善风险防控制度、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等多方发力。

 

一是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清醒认识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环境等各领域,“铁公机”“油气水”等重大基础设施风险无处不在,必须时刻绷紧风险防控这根弦。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各领域建设的许多基础设施,比如居民楼、桥梁、电网、输气管道等,有些建成后投入使用几十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进入21世纪以来,楼房垮塌事件经常见诸媒体,引发公众广泛关注,被称为“楼脆脆”、“楼歪歪”事件偶有发生,为房屋建筑质量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也充分证明了风险隐患的客观存在。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发展规模不断加大,城市高楼的火灾风险、玻璃坠落风险等问题也需要提前谋划,提前防范。新时代改革开放继续向纵深推进,我们既要注重质量和效率,守住风险防控底线,这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工作重心,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实现隐患排除的规范化、常态化、专业化。风险防范与各行业、各领域都息息相关,各行业、各领域的主管部门要承担主体责任,把风险防范纳入到各项工作中,融入到日常管理制度中。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供热、供气和应急避难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建立基础设施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定期检测安全隐患制度、危险预警和报废制度,实现对各类设施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有章可循,安全责任的追究有据可依,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未雨绸缪。要加强统筹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体系建设,科学规划分级分类建设储备仓库,制定分类储备清单,确定各级各部门应急物资储备的种类、规模和结构。制定应急物资装备生产、采购、管理、调度、运输、使用、报废等制度,完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和物资装备运输保障体系,建立应急物资装备专项预案。

 

三是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深度应用现代科技铸牢安全屏障。要把社会风险防控的目标要求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推进智能风险预警设施建设和应用,借助物联网、大数据、5G等新技术成果,以更高标准推进“智能安防”“智能检测”“智能预警”等信息化建设,推动风险防控、隐患排除技术水平和能力素质的迭代升级,把过去的“不可能”“做不到”,变成今天的“可视化”“实时化”“网络化”,做到各行业、各领域风险防范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共通,以信息化手段为人民群众构筑一张安全网,进一步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谈社法委提升协商议政质效

加强委员与界别群众密切联系,努力尝试走出一条顶层设计与问计于民相结合的工作新路


新京报:我们注意到,去年的2月14日,您向全国政协社法委及所联系界别委员发出倡议,号召委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去年,疫情防控是我们共同面临的难题和挑战,全国政协社法委是如何参与到疫情防控中的?

 

沈德咏: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特点和自身优势,主动作为,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疫情初发,迅速反应,2月12日即组织部分委员和专家学者围绕“凝聚依法防控共识 全面提高依法治理能力”进行座谈讨论,同时以我个人的名义发出倡议,号召委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广泛带动界别群众,凝心聚力,积极参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3月3日我们又组织召开“新冠肺炎疫情的社会影响分析”座谈会,研判疫情对社会心理、社会秩序、社会治理带来的影响,评估疫情可能引发的涉外法律风险,提前就疫后社会重建提出意见建议。两次会议形成的信息和报告,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同时,我们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将深刻感受疫情防控重大成果、建言后疫情时期社会治理工作等,嵌入去年政协委员调研视察全过程,深刻感受基层干部群众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付出的巨大努力,并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社法委和所联系界别委员积极响应号召,投身抗疫斗争。据不完全统计,疫情期间,累计捐款捐物5000余万元,向中央有关部门建言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60余篇。

 

新京报:在提升协商议政质效方面,去年社法委做了哪些工作?


沈德咏:协商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去年社法委把提质增效作为目标,推动工作实现创新发展。

 

一是积极搭建新平台。探索委员更加密切联系界别群众新路子新方式。会同中国法学会召开“社会治理创新”协商座谈会,邀请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到场与委员、专家互动交流,同时通过视频连线地方政协和基层单位,加强委员与界别群众的密切联系,努力尝试走出一条顶层设计与问计于民相结合的工作新路。

 

二是打好协商“组合拳”。承办 “《行政复议法》的修改”立法协商座谈会,提出较为全面的修法建议,供立法部门和工作部门决策参考。承办“建设高素质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双周协调座谈会,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被吸纳到重要文件起草、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建设等工作之中。结合“加强社区物业管理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重点关切问题,制作调查问卷,在委员移动履职平台、互联网发放,7天内收回有效问卷2945份,经梳理分析,重点关切问题的具体指向更加明确。“人工智能发展中的科技伦理与法律问题”双周协商座谈会形成有问有答、再问再答、多次互动的热烈氛围,全国政协领导充分肯定会议的协商“味道”。

 

三是调动各方积极性。用好外脑,强化智力支持和系统支撑。重视发挥参政议政人才专家库作用,邀请更多专家学者参与调研、协商和研究论证活动。加强对地方政协社法委工作指导,扎实推进调研基地建设,强化系统支撑,增强工作合力。

 

四是“内修”“外溢”读好书。开展读书活动、建设书香政协,是去年全国政协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开启的一项新的工作。社法委坚持“内修与外溢相结合”“读书学习与建言资政相结合”,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读书活动。民法典颁布后,及时把“学习民法典”作为读书主题,引导委员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理解和运用。同时,全媒体推出“委员说法”“一词一解”等栏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推送34万字、48个短视频,累计阅读量超过5000万次,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