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9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16年前贵州少女在江西被强奸抛尸案二审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曾某良律师坚称曾某良属于过失杀人。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庭审结果。

 

图:受害人雷桥兰家属在《宣判笔录》中书写的判决意见。


庭审中,被告人曾某良的辩护律师仍坚称,曾某良的主观恶性不深,属于过失杀人,希望法院从轻处理。而检方则认为,一审法院量刑较轻,应判处凶手死刑并立即执行。

 

受害人雷桥兰家属表示不接受调解和赔偿,希望法院可以主持公道。

 

新京报此前报道,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案发时间为2005324日,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雷桥兰曾被强奸,系窒息死亡后被抛尸入水。

 

案发15年后,20206月,犯罪嫌疑人曾某良被发现有重大作案嫌疑,于610日被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判决书显示,曾某良,1955年生,案发时50岁,被捕时已有65岁。

 

20201230日,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曾某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38065.5元。

 

202116日,雷桥兰家属在签署《宣判笔录》时写下对此判决的意见,家属希望法院按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曾某良死刑并立即执行,另对民事部分提出上诉。随后,家属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

 

118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检察院通过电话联系雷桥兰家属表示支持其抗诉申请,案件已移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