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黄鑫宇)深圳市金融监管局近日公示的《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显示,2020年深圳不断强化地方金融监管治理,大力推进商业保理、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商业保理企业2020年减少约2950家,压降比例达36%;同时,近800家融资租赁公司被纳入工商异常名录,“空壳企业”加快出清,“减量增效”取得阶段性成效。


深圳市金融监管局在这份3月5日正式公示的“工作总结”中还披露,2020年该市扎实推进重点领域风险整治。“一体两翼”推进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不断创新举措解决分类施策、失信惩戒、资产处置、追赃挽损等问题。截至2020年末,深圳全市431家机构全部停发新标,其中254家业务清零,占比约为58.93%。


此外,深圳市金融监管局积极配合驻深监管部门做好私募投资基金、股票质押、债券违约以及“明天系”“先锋系”等风险防控工作。


今年,深圳市金融监管局表示,将加强“7+3”类地方金融业态科学监管。推动地方金融监管立法调研工作;对接中央部委统一规则,探索制定小贷、融担、典当、融资租赁等行业监管细则;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探索开展小贷、融担等行业监管评级工作,力争培育一批地方金融标杆企业;有序推动商业保理、融资租赁清理规范,把好准入关口,夯实行业规范运作基础。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赵泽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