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沙雪良 张璐)“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句话,激起广泛反响。一时间,“解决新市民住房难”成为热点话题。

 

多位学者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受户籍限制,新市民在城市中面临住房、医疗、子女教育、文化服务等一系列困难。当前,让新市民更好地融入城市,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是很多城市的努力方向,建议建设“新市民友好型城市”。


“新市民”是谁?


2014年7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指出,对于长期居住在城市并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农民工,要逐步让他们融为城市“新市民”,享受同样的基本公共服务,不能把他们视为城市“二等公民”。


北京市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李晓壮介绍,所谓“新市民”主要是原籍不在当地,因工作等需要来到一个城市的各种群体的统称,主要指“农民工”群体。


李晓壮说,在学术界,“新市民”并不是一个新概念,但前些年在政策层面运用得并不多,今年“新市民”第一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对这一群体而言是一个重大的机遇性转变。这也赋予“新市民”更为丰富的要素性内涵,对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城镇化道路具有更积极的现实意义,对于基本或全面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他们是大家身边的快递员、外卖小哥、家政服务人员和现代化生产车间里操控数字机床的产业工人。”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心理学研究室主任王俊秀介绍。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十四五”期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5%。


“这些人从哪来?很大程度也要靠农村劳动力转移出来,“新市民”留在城市里生活是一个趋势。”王俊秀说,企业希望有稳定的劳动力来源,但目前这类“新市民”流动性特别大。城市应该采取一些举措,让他们看到留下来的希望,切实融入城市生活。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城市学院校长刘林认为,深度城镇化是“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在城镇化过程当中,如何让“新市民”融入新的城市,也是要进一步解决好的重大问题。


如何解决“新市民”大城市住房难?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在提及“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时,表态要“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政府工作报告列出的解决措施包括: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


“北京、深圳等城市的住房高门槛,会挡住很多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张树华认为,解决大城市“新市民”的住房难,关键是政府要出台系统化的政策。目前的政策性住房、人才公寓等比较分散,缺乏统一标准,而且还存在政策互相打架的情况,建议各地政府在“房住不炒”政策的基调下,整合土地、房屋等资源,统合政府和市场等力量,出台统一的政策,破解这个难题。


刘林说,要把住房问题作为一个重大问题来抓,这次特别提出在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的基础上,通过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和降低租赁住房税负担两个途径来帮助新市民、年轻人解决住房问题,使他们尽早融入社会。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秀池分析,大城市住房的突出问题是住房供不应求,房价较高,低收入者和新市民、青年人面临住房困难;长租公寓频频爆雷,租赁市场监管及相应政策有待完善。


赵秀池建议,不一定非要新建租赁住房,要利用好住房的过滤理论,把家庭自然退出的、自己不住的多余房子作为租赁房源,即把存量房利用好。而在产业园区周边,如果短缺单身职工租赁公寓,可以新建。


应建设“新市民友好型城市”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9亿人,1980年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所占比重为50.6%。王俊秀告诉记者,去年,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心理学研究中心聚焦江苏昆山和长三角等地,对城市中流动的“新市民”进行了调查。


调查发现,这些“新市民”难以真正融入城市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作为“身份标签”的户籍限制是一个重要因素。享受不了与户籍相联系的各种城市公共服务和福利,不仅限制了他们的物质消费和文化生活,也使他们在市民化的路径中遭遇子女上学、医疗保险、住房等方面的限制。


王俊秀说,很多“新市民”婚后也很难在城市中买房,租房也面临高额房租。“昆山当地有一些连锁民办幼儿园,收费较低。但由于户籍在外地,孩子上小学、中学仍存在困难。”目前,年轻劳动力就医需求尚少,但也存在新市民去工厂附近小医院就诊的情况。


就此,王俊秀建议,企业应落实社会责任,实行人性化的管理方式,提供舒适的就业和生活环境。同时,政府应为这一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服务,如为他们提供特定的医疗服务、提供买房落户方面的政策优惠、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教育问题等。在个人发展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比如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创业补贴和贷款等。


“新市民”对城市生活和文化的参与度较低。王俊秀建议,基层社区可以发挥作用,如组织开展邻里节、社区运动会、社区“跳蚤市场”等,加深“新市民”与当地居民的接触和交流,在社区内形成相互理解、包容的氛围。


目前,超大城市的教育、医疗等资源也很紧张,如何为“新市民”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王俊秀称,目前我国提出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超大城市要对人口进行调控,但总体上来说,也需要快递员、服务员等群体,否则城市无法运转,所以也应为他们提供公共服务。”他说,中央也提出“人地钱”挂钩政策,这就是说人到城里工作生活了,土地、住房指标和社会保障等内容,也要到城市里落实。


刘林认为,不仅要在住房等方面尽可能地为“新市民”提供相应的支持,还应该进一步创造条件,让更多“新市民”享受到和市民一样的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从现在看,让‘新市民’融入城市,享受到城市的公共服务是很多地方正在努力的方向。”刘林坦言,当前经济下行,给地方财政增加了压力,但从长远看,随着我国新出生人口不断下降,未来我国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需要“新市民”,增加城市发展活力也需要“新市民”。


刘林称,在未来发展中,二三线城市将因人口增加而受益,这是国际上城市发展的重要经验之一。因此,除了要控制人口规模的特大城市以外,其他城市应该建设成“新市民友好型城市”。对这些城市来说,要系统梳理“新市民”融入城市发展方面障碍,破除体制机制中存在的“玻璃门”和堵点,让“新市民”享受到更多的像租赁住房等更好的服务。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张璐

编辑 白爽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