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姜慧梓)3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勇表示,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通过后,将尽快开展修法工作。只有这样,香港的选举活动才能依法依规顺利展开。


全国人大提出以“决定+修法”的方式来推进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目前决定已经通过,修法何时完成?张勇表示,全国人大这次决定的第九条明确规定,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全国人大决定的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尽快开展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工作。


修改后,香港特区将会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以及修改后的附件一、附件二尽快修改香港本地的具体选举法律。只有这样,香港的选举活动才能依法依规顺利展开。


2020年7月31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推迟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新的立法会换届选举日期为2021年9月5日。此次决定通过后,今年9月香港是否还会举行立法会换届选举?届时会否采取新的选举制度规定?


对此,张勇表示,去年8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曾经作出过一份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现在还在运作的这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这项决定里规定了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到第七届立法会的任期开始为止。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这份决定,香港特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及修订后的附件一、附件二和本地有关法律的规定,自行决定什么时候举行下一届立法会选举。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