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田杰雄)据农业农村部消息,为贯彻落实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农业农村部近日会同11部门修订了《“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新京报记者通过对比新版细则和2017版细则发现,在生产能力方面,蔬菜和肉类所占分值比例有所降低,新版细则还新增了水产品的考核细则。同时在市场流通方面,线上交易、公益性市场建设更受关注。

 

记者注意到,在蔬菜种植面积和蔬菜产量方面,新版考核细则分值均做了下降调整,由8分改为6分。肉类产量上,新版考核细则中的分值由8分提高至9分。同时,新版细则还增加了水产品产量的考核,共计3分,也特别提到西宁、拉萨不参与水产品产量考核。

 

在对于市场流通能力的考核方面,新版细则降低了批发市场规划布局的分值比例。另一方面还特别将“产地低温处理率”加入到新的考核标准中。在批发市场建设方面,虽然细则分值没有变化,但新版细则进一步强调了发展线上交易、开展脱贫地区帮扶,以及推进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同时,新版细则更强调零售网点的建设,分值比例也有所增加。

 

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方面,对于“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分值由10分升至12分。而对于“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追溯体系的建设方面,分值比例略有下降,但考核标准也更加严格。

 

值得一提的是,新版考核细则还将第七章“否决项”改为“扣分项”。在2017年旧版中,若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响应级别达到三级及以上的,该次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而新版显示,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且响应级别达到Ⅰ级、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扣25分。

 

新京报记者 田杰雄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