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苏季)记者3月17日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为遏制欺凌事件发生,海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要求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学生欺凌专项治理报告制度,并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本市县、本学校学生欺凌举报电话。


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工作制度。健全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协调机制,组织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加强会商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对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汇总有关情况后,于每月10日前向海南省教育厅书面报告;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各市教育局要在接报后1小时内向省教育厅电话报告,并及时跟进、书面报告后续处置情况。


同时,学校要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本市县、本学校学生欺凌举报电话。学校和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应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误解或质疑,同时要依法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


海南省教育厅表示,各市县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清单,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到位。海南省教育厅将把防范中小学生欺凌治理工作纳入2021年度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


新京报记者 苏季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