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18日消息: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6日运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西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张先进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先进在担任宾阳县县长、县委书记、广西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本人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061万元,其中既遂778万元,未遂1283万元。


庭审中,法庭围绕被告人张先进的犯罪事实、罪名、犯罪情节等问题展开法庭调查和辩论,听取了控辩双方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以及张先进的最后陈述,整个庭审活动有序进行。由于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官方履历显示,张先进1965年8月生,他曾任广西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委副书记,2010年任宾阳县长,2014年任宾阳县委书记,2016年5月任广西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为副厅级。去年7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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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他被“双开”。通报称,张先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承揽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先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先进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南宁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