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上海市公安局微信公号消息,2021年3月初,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周家桥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某网络购物平台销售的多款带有知名卡通形象的品牌系列服饰,售价不及零售价的一半。


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锁定了犯罪团伙所在地,远赴湖南长沙成功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


当被问及是否有正版授权时,嫌疑人张某竟辩称“它不是皮卡丘直接的那个东西”,“我这就叫‘皮卡’,我这是原创LOGO。”



经查,该知名卡通形象及其标志性的“尾巴”,都已被著作权所有方进行工商注册,张某等人在未取得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该卡通形象的“尾巴”,以某知名品牌服饰的名义进行销售,涉案金额近140万元。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 许腾飞

来源:警民直通车上海
原标题:我这就叫“皮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