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图源:新京报网


老师向家长借钱,借还是不借?这两天,一则“班主任向29位家长借款赌博后自杀”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

 

据媒体报道,2021年正月初五,辽宁抚顺望花区一小学,三年级班主任(女,杨某)在家中自杀身亡。该老师在遗书中称,因网络赌博,已经欠下巨款,无力偿还。

 

杨某生前曾向该班29位家长共借107万余元,且未偿还,欠款中最多的一笔为43万,最少的一笔是五千元。杨某离世后,这个钱怎么要回来,成了家长面前的难题。学校与教育局沟通后认为,杨某借款是个人行为,与学校无关,建议家长走司法途径。

 

这则新闻触动了不少网友的情绪,不少网友感叹“赌博毁一生”的同时,也将讨论引向了“老师向家长借钱”的话题。

 

不少网友认为,老师能向家长借这么多钱,是因为其有特殊的职业身份,让家长不得不借,因此校方也得承担法律责任。

 

但从责任划定上讲,若教师实施职务行为带来侵权后果,自然既要追究教师侵权责任,又要追究校方的管理责任;但若教师实施的是与职务无关、超出职责范畴的行为,那就属于教师的个体行为,是违反师德规范的,有关部门要追究教师的师德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此导致的侵权后果要由教师自己承担。

 

此事虽是极端个案,但对社会各方不无启示意义:有必要更好地厘清教师权责,理顺家校关系,不能让不当需求毁了家校关系。在这里面,就需要建立并充分发挥教师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就此事而言,教师私下向家长借钱用于赌博,从债务关系看,教师向家长借钱时,说明了是自己借钱,借钱目的是用于买房、临时周转,没有打着学校的旗号,也没用班主任身份威胁,算是私下的债务关系。这类债务关系掺杂在师生关系内,很容易让师生关系变味。

 

而很多家长也有自己的无奈之处,认为对方是班主任,都开口借钱了,还说很快会还,不好意思不借,也担心不借会影响老师对自己孩子的态度。如果没有班主任这重身份,很多家长或许压根就不会借。

 

家长不愿意借钱,却顾及对方的班主任身份而借钱,说到底,是担心班主任对自己的孩子区别对待。

 

这和教师节的“送礼问题”同理,有的家长陷入“囚徒困境”,送,自己不情愿;不送,担心其他家长送,自己若是不送,会让孩子被区别对待。

 

解决这里面的问题,就要真正建立并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如果家长委员会角色归位,起到应有的监督之责,那家长或许就不用担心教师会歧视对待自己的孩子了——一旦有这类行为,家长可以通过家长委员会向学校的教师委员会反映,要求教师委员会调查、处理;发生了班主任或教师向家长借钱的情况,家长也可第一时间报告家长委员会,由家长委员会报告校方并督促其介入调查。

 

说到底,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关系应当既“亲”又“清”,不能轻易越界,不能任由不当需求毁了家校信任。


□熊丙奇(教育学者)


编辑:丁慧   校对: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