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雪良)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今天(3月23日)表示,最高检将推动构建安全生产重大线索信息共享平台,搭建全国统一的公益诉讼信息共享大数据平台,并在实践中探索与有关行政机关共同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机制,共同推动重大事故隐患的有效解决。


案例

浙江宁海检方发检察建议叫停加油站扫码支付


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包括陕西省略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尾矿库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等9件。


这批典型案例所涉违法类型多样化,包括自备成品油、轻循环油、燃气等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尾矿库污染、违规采矿导致地面坍塌;违法建设、违法施工带来的消防、交通安全隐患,以及加油站扫码支付安全隐患等新问题。此外,还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公益保护手段多元化,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如,在浙江省海宁市检察院督促整治加油站扫码支付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中,针对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扫码支付带来的安全隐患问题,检察机关以专家论证、技术实验为支撑,通过公开听证方式进行审查,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开展加油站扫码支付业务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宛生表示,发布这批典型案例,一方面希望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检察机关形成协同共赢的示范效应,促进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另一方面也希望引入独立的、外部的监督,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安全生产行政监管的法治保障、破解安全生产公共利益保护困境的有效路径、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制度

最高检探索安全生产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


胡卫列介绍,安全生产领域目前还不是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却是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的一项重要内容。


2016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研究建立安全生产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人大代表建议探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胡卫列介绍,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专项决定,其中有20个对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探索予以明确。


“检察机关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有利于破解安全生产执法困境。”胡卫列表示,当前,安全监管职能交叉、边界不清,监管缺位、不到位以及执法不严格等问题仍较为突出;不同层级之间职责不清,同一区域上下级“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仍然存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在安全生产监督活动中,可以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也可以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监督相关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各相关主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范规程,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争取在修订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时增设公益诉讼条款


胡卫列表示,最高检与应急管理部将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供给。未来,将争取在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修订时,增设公益诉讼条款,为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奠定坚实的立法基础。同时,也可以考虑由“两高”制发相关司法解释或会同应急管理部等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的指导意见,从不同层次构建完善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制度规范。


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胡卫列介绍,在前期协作配合的基础上,依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等专业机构,双方可以建立重大线索信息数据共享协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联合调研、联动办案等形式,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专业咨询、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协作,形成安全生产公益保护合力。


最高检还将推动构建安全生产重大线索信息共享平台。胡卫列说,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搭建全国统一的公益诉讼信息共享大数据平台,实现检察信息化和应急信息化有关数据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明确数据共享有关要求、范围、标准、方式及平台运营与数据安全管理职责,并在实践中探索与有关行政机关共同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机制,共同推动重大事故隐患的有效解决。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