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欢)3月26日,新京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在该局近期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中,检出不合格样品13批次,其中有2批次酿造食醋总酸含量不达标。

 

抽检公告显示,标称新疆庄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庄子开拓”红花醋(酿造食醋)(380ml/袋,2020/4/1),检出总酸(以乙酸计)2.75g/100mL;标称莎车县民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喀力特丝”酿造食醋(380ML/袋,202/8/23),检出总酸(以乙酸计)2.30g/100mL。

 

据了解,总酸是食醋的品质指标,反映其特色的重要特征性指标之一。对酿造食醋来说,酸度越高说明发酵程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国标《GB/T 18187-2000 酿造食醋》规定,酿造食醋中总酸应≥3.50g/100mL。据此,上述产品总酸含量均不达标。

 

此外,标称新疆第一窖古城酒业有限公司动力水分公司生产的古城动力饮用纯净水(18.9L/桶,2020/10/20),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铜绿假单胞菌在包装饮用水中不得检出。

 

据悉,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等原因所致。

 

 

新京报记者 刘欢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