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率先发布指南,将性骚扰防治工作责任到人,利于有效惩治不法之徒。资料图。图片来源:新京报网


据报道,近年来,发生在职场、学校和公共交通等场所的性骚扰事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关注。为此,深圳市妇联、教育局、公安局等九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了《深圳市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成为我国首个指导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建立防治性骚扰工作机制的制度性文件。


深圳的做法无疑值得称道,对于遏制性骚扰更具风向标意义。该指南直面当前性骚扰社会热点问题,首次明确了性骚扰行为的构成要件、具体表现形式、主要类型,并详列了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十多种具体表现形式。可谓是填补了性骚扰的定义空白,有助于公众识别与防范性骚扰。


与此同时,该指南还能提升全社会防范意识,推动机关、企业、学校建立完善性骚扰防治机制,特别政府部门主导的维权工作机制。比如,该指南由九个职能部门联合印发,且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这就有利于构建起共治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让性骚扰得到最大程度的遏制。


具体来看,指南要求相关单位设立防治性骚扰责任部门,制定防治性骚扰制度,开展防治性骚扰宣传培训,受理性骚扰申诉、举报;创设了咨询与投诉处理程序,建立了约见、回应、调查、反馈、调解、处置、告知等具体流程规范。这些举措,将相关工作责任到人,让防范与处置性骚扰有规可循,有利于对不法之徒实现精准有效惩治。


而从法治角度来看,作为一份落实反性骚扰法律的规范性文件,该指南率先将性骚扰防治的法律规定具体化,极大提高了在实践中反性骚扰的可操作性。因此,该指南不仅是深圳在性别平等法治建设上的重要一步,对其他地方而言无疑也具有现实示范意义。


当然,良法更须善治。发布指南只是第一步,如何将其落地则更为关键。一些企业针对该指南的回应,就值得点赞。比如,深圳巴士集团表示,将建立性骚扰投诉举报机制,工会将在保护当事人隐私的情况下,协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置,同时加强心理疏导等人文关怀;在公交车内发现疑似性骚扰行为,司乘人员也将积极提醒乘客防范制止等,都是对指南内容的具体落实。


对性骚扰就须共防共治。深圳率先发布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有利于潜在的受害人有效防范,更可以威慑潜在的加害人约束其不法行为;同时也以其创新性、联动性和可操作性,成为落实《民法典》有关防治性骚扰规定的生动实践。期待其他地方能够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完善制度举措,让不法之人无处容身。


□杨玉龙(时评人)


编辑:何睿   校对: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