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雪良)3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围绕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后劲,在就业、创业、消费、民生服务、监管等5个方面,推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对外经贸大学副校长王敬波教授认为,近年来审批制度改革在很多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精简事前的市场准入必须要和事中、事后的监管密切地结合,否则改革无法继续下去,也会造成市场的混乱。

 

压缩准入门槛,有助于释放市场活力

 

3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围绕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稳就业保民生,会议确定了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举措。

 

会议就改善就业环境、推进涉企审批改革、清理违规设置的二手车迁入限制、合理放宽旅游民宿等市场准入、推动更多涉及民生的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等方面做出部署。

 

针对上述部署,王敬波表示,我国推行审批制度改革多年,取得了突出成效,尤其是在减审批项目方面,彻底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个痼疾。

 

对于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的决定,王敬波认为,资格作为一种市场准入机制,会限制个人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当前在某些领域仍然存在着滥用准入资格的现象,应该继续改革。会议提出“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实际上也是在尽量压缩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有助于更好地释放市场的活力。

 

王敬波认为,当前的审批制度改革,多是从优化服务、增加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等角度来设计的,在很多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们必须要高度警惕审批回潮,就是我们以往一直在特别强调的:要避免改革陷入‘一放就乱,一收就死’这种恶性循环当中。”

 

王敬波指出,审批制度改革与市场监管联系密切。随着市场和社会的变化,作为市场监管和社会治理方式的审批制度改革也要继续进行。最终的目标,就是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良好关系。

 

强调公正监管,确保罚过相当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进一步推进公正监管,“坚持放管结合,把公正监管作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要严格监管”。

 

“如果只是精简前端的市场准入,事中事后监管跟不上,那么改革是无法继续下去的,同时也会造成市场的混乱。”王敬波认为,精简事前的市场准入必须要和事中、事后的监管密切地结合,二者综合发挥作用。

 

作为一种与精简审批相配套的制度体系,此次会议提出的“公正监管”,是指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监管方式,来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王敬波介绍,我国一直特别强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其中就包含着公正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我国以往的法治建设,更多注重制度建设,近年来一方面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弥补制度体系的空白缺失,另一方面强调法律的实施,公正监管就是法律实施的过程。

 

王敬波表示,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标准等监管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监管理念也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在监管领域已经逐步建立起了比较健全的工作机制,比如说“双随机一公开”,就可以避免监管过程中的人为操纵。在创新监管方式上,我国也做了很多探索,比如数据治理、信用监管等。这些创新监管方式,也是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出现的。对一些新生事物,近年来还提出了“审慎监管”的原则,以便平衡改革和监管之间的矛盾与张力。

 

关于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王敬波介绍,早在2000年,当时国务院法制办就开始推动行政裁量权基准,目的是尽量让处罚方式与违法行为之间更加精准匹配,以解决立法的一般化与执法具体化之间的矛盾及同案不同罚的问题。截至目前,从国家部委到各地的很多行业已普遍建立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应该说制度体系是比较完备的,在实施过程中要更精准地做到罚过相当”。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