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冯琪)在公益活动进校园过程中,如何确保进入校园的书籍读物是健康科学、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4月2日,教育部教材局对此作出回应,称中小学生课外读物不管通过什么途径进入校园,都要遵守《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接受审核把关。

 

2020年4月,教育部曾发文,明确要求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商业广告或教辅材料二维码;2020年7月,教育部教材局再发相关声明称,从未以“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名义出版、推荐图书。

 

此次印发的《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对于公益捐赠的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其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

 

对此,4月2日,在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上,教育部教材局一级巡视员申继亮解释称,“理论上讲,现在很多学校图书资源不足,应该欢迎社会各界给学校捐赠。但捐赠过程当中,情况会非常复杂,捐的书品种也不一样。所以我们在《办法》中专门做了规定,如果有捐赠行为的,受捐部门一定要按照要求加强审核。”

 

申继亮还列举了多种相关情形。“作家可以去学校讲座,我们欢迎也鼓励大家跟中小学交流,但不能借讲座的名义、签名售书的名义在校园里进行商业售卖;学生和家长自主购买的书带到学校,如果发现图书有问题,学校同样有权利和责任进行管理。”


新京报记者 冯琪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