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欢)4月6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该局组织抽检了糕点、罐头、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食糖等6类食品704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14批次。其中,标称隆尧县三旺食品厂生产3批次食糖,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

 

抽检公告显示,标称河北邢台隆尧县三旺食品厂生产的“乐为先”品牌红糖(300克/袋,2020/4/19、2020/5/19)、“冰美仁”牌赤砂糖(300克/袋,2020/3/14),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检测值分别为58.6%,88.5%、63.3%。而一级赤砂糖中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应≥92.0%。

 

据了解,总糖分是衡量食糖质量高低的重要指标,总糖分越高说明糖越纯,其他物质含量越少。

 

对于涉事批次产品的后续处理情况,4月6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致电隆尧县三旺食品厂。一位员工称,目前不清楚此事。

 

此外,标称北京融青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熏鸡肝(酱卤肉制品,200克/盒,2020/6/11),检出大肠菌群超标。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称,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

 

新京报记者 刘欢

编辑 李严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