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最高法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设立少年法庭办公室,并在六个巡回法庭设立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


最高法的“高调官宣”,近期在全国各地引发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3月26日,湖南法院集中挂牌成立18家少年法庭;3月29日,海南24家法院集体举行了少年法庭及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的同步挂牌仪式,实现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全覆盖;3月30日,江西70家少年法庭集中挂牌……

 

少年审判及少年法庭,再一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北京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法官秦硕,便是一名有近十年少年审判工作经验的法官。


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法官秦硕。摄影/新京报记者 景如月


2013年,作为当时引起公众极大关注的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的审判长,秦硕第一次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2017年,在审理“名师家教”强奸、猥亵案时,做出北京首例对性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宣告“从业禁止”的判决;2019年,她审理的一起校园门口猥亵儿童案,成为北京市首例校外“咸猪手”入刑案……

 

从刚接触少年审判工作时的疑惑不解,到如今想终身帮教犯罪的未成年人,在新京报记者的专访中,秦硕聊了聊她过去十年间的所见所想所思。

 

谈少年审判初接触

我曾疑惑不解,为何会判得这么轻?

 

新京报: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接触少年审判的?刚接触的时候有什么感觉?

 

秦硕:我是在2012年转入海淀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的,其实也是机缘巧合。2001年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进的是刑事法庭,一直在刑庭工作了十多年;2012年,算是工作变动,我才进的未成年人审判庭。

 

刚刚接触少年审判时,我其实有很多不能理解的地方。

 

那会儿刚来,因为要对前期的案件情况做一个了解,我就把海淀法院五六年间涉及少年的刑事案件进行梳理,然后疑惑就产生了:从判决书上看,就觉得少年犯判得都很轻,像强奸抢劫这种重刑,按照刑事法官的思路是不可以轻判的罪名,但少年审判则会出现判缓刑。

 

最开始我真的不能接受这种情况,觉得即使是青少年犯罪怎么可以判得这么轻?但后来通过慢慢接触这些孩子和这些案件后,我才意识到,少年犯和成年人罪犯完全不一样,少年审判和成年人审判的思路也完全不同。

 

新京报:这么多年从事少年审判工作,有没有让你感触比较深的变化?

 

秦硕: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变化是,当我成为一名母亲之后,我开始更理解那个在法庭上歇斯底里的妈妈。

 

“秦法官,你有孩子吗?”很多年前,在我还没成为一名母亲时,曾被一名家长问过这样的一个问题。在我说“没有孩子”后,那位家长说,“那你可能没有办法理解我现在的感受”。

 

但当我真正成为一名母亲后,我开始能够理解法庭上一些父母的行为和感受。

 

曾经在一起案件中,一个孩子在培训机构被侵犯了,她的母亲每次在法庭上都会反反复复地说“要去培训机构贴大字报”“要告诉所有孩子不可以再在这个培训机构上课”……甚至一度情绪很失控。

 

作为一个母亲,我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说,她是必须要把心里的这句话说出来,才能不让自己太失控,才能更好地回家面对自己的孩子。但如果我不是一个母亲,我可能体会不到她的这种痛苦,没有办法去跟她产生共情。

 

在我看来,这或许是少年法庭法官非常特殊的地方,即身份与职业是需要相连。与此同时,少年法庭法官更需要带着情感去办案子,这在正常的审判中是不应该有的,但对少年审判工作却尤为重要。

 

实际上,少年审判工作面对的群体是不平等的。孩子这一群体无法自己发声,必须要别人替他们说话。所以,如果没法设身处地地理解家庭关系、亲子关系,只是单纯从法律关系上去判断案件,可能会多多少少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


秦硕在法庭上。受访者供图


谈印象最深的案子

八年前那个犯了罪的孩子,我们现在还有联络

 

新京报:从事少年审判近十年,你经手了大概多少案子?

 

秦硕:大概七八百件。

 

新京报:这七八百个案件中,哪个案子让你印象最深刻?

 

秦硕: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刚接触少年审判时,经手的第一个案子,也正是因为这个案子,才让我开始慢慢理解少年审判工作。

 

那是一起一个高三学生持刀在大学校园抢劫的案子。刚拿到起诉书的时候,我认定这是一起抢劫案,正常情况下,抢劫犯应该3年起刑,倘若出现加重情节将判处10年以上。

 

这个孩子是取保候审的,当时我完全不能接受,所以就把他和他父母约了出来,想看看到底什么样的抢劫犯可以取保候审。

 

但当我第一次见到这个孩子时,我很疑惑:一个瘦瘦高高、穿了件衬衫、白白净净、戴个眼镜、羞涩与他人交流的男孩子,怎么会是抢劫犯?我问,“是你吗?”他也完全不抬头、不应声。

 

进一步了解后,我发现他本身是个特别优秀的学生:成绩在全班名列前茅、与亲朋好友关系都极其融洽、父母非常优秀、出身自一个幸福完美的家庭。我就更加纳闷了。

 

经过若干次的沟通,这个孩子才在一次单独聊天中袒露了自己的心声:压力太大了,因为爸爸妈妈都太优秀了,优秀到他也必须优秀、追求完美。事发当天,便是这种压力的一次“爆发”。

 

当晚,和往常一样,他和父亲正在看时事新闻,妈妈进屋随口说了一句“怎么又在看电视”“到时候考不好可没人养”。正是因为这几句话,他当晚便拿着水果刀离家出走了。

 

其实他根本不知道去哪里抢劫,最后拿着刀走进了离家最近的一所大学,抢了些钱和东西,只为了向妈妈证明,“即便这样我也能拿到钱,不需要你养”。抢劫之后,还没走出校园,他就被学校保安抓住了。

 

当被告知抢劫罪有多严重时,这个孩子彻底蒙住了,他此前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犯罪。甚至他父母在知道这件事后,问的不是孩子会被判多久,而是什么时候能去正常上学。在看上去非常完美的家庭里,孩子需要的最基本的陪伴和爱完全没有,而是充满了对他的期望和父母的严格要求。

 

通过这起案子,我慢慢意识到,当孩子出现问题时,这个问题一定不是出现在了孩子身上,而是家庭上。

 

后来,这个孩子被判了缓刑。取保候审期间,他高考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名牌大学;大学期间,一直成绩优异,获得国家级奖学金;缓刑考验期满后,顺利出国留学,目前已完成学业回国工作。

 

新京报:为什么这起案子中的男孩对你来说很不一样?

 

秦硕:其实,像这个案子里的孩子,是少年审判领域特别需要重视的孩子,你让他回归到正常生活中去,以后就会成为人才,会在他所在的领域里做出贡献。绝对不能因为一个偏差行为就“一棒子打死”。

 

虽然现在已经过了八年多,但我跟他现在还有联络,几乎每年,我都会和这个孩子一起吃顿饭,聊聊两个人的近况。作为一名法官,与自己的当事人保持长期的联系,理论上好像不太符合要求,但这正是少年审判工作需要进行的一种尝试。

 

在我看来,这就是少年审判的不同之处。我们所做的是预见未来,让每一个从这里走出来的孩子,变一个人、换一种活法、迎接一个人生拐点,给他们以光明和希望。


秦硕与未成年人交流。受访者供图


谈大学生犯罪

将部分大学生犯罪适用于少年审判工作是有必要的

 

新京报:海淀法院的少年法庭为什么还会审理大学生犯罪案件?

 

秦硕:其实这个比较特殊,算是海淀法院的一个创新,部分大学生犯罪的案件,会适用少年审判的相关工作。

 

海淀区作为教育大区,有很多高校,大学生也很多。我们在实践中发现,很多大学生在毕业之前与未成年人的思想进化程度基本一致:没有社会关系、缺乏社会经验,他们高中毕业后来到大学,完全换了个新环境,很容易出现一些问题,所以我们把大学生犯罪也放到了少年法庭。

 

新京报:能与我们分享一个大学生犯罪的典型案例吗?

 

秦硕:有一起大学生重伤其好朋友的案子让我印象比较深。在海淀区的一所大学里,一个19岁的大一男生觉得自己心理上有些问题,会出现幻觉,一直认为自己同宿舍的最好朋友诋毁他。他就此向学校三次提出换宿舍要求,但没有人意识到他的不正常状态。

 

后来换了宿舍,一天晚上他再次产生幻觉,于是拿着刀回到原宿舍,趁没开灯,在他好朋友的脸上连捅了10刀,随后将刀扔到水房,便回到自己宿舍上网,甚至还向自己的母亲讲述了整件事的过程,并称“我觉得警察不会抓到我”。

 

由于他的犯罪手段非常拙劣,警察第一时间将其抓住。经过精神病司法鉴定,他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但有受审能力。

 

心理老师在沟通过程中发现,他完全没能从父母那里得到他想要的关心和爱,父母对孩子有着非常强的压迫。我们当时就跟他父母说,“你们的孩子病了”,但他们完全理解不了。等到拿出司法鉴定结论后,家长只能“被迫”接受事实,带着孩子先去治病。

 

这就是一起非常典型的大学生犯罪案例:孩子出现了问题,家长不知道,或者说家长其实感受到了但不愿往不好的方面想;学校因为管理的学生较多,且理所应当地认为学生有能力控制好自己,而忽视了一些潜在的风险。

 

新京报:将部分大学生犯罪的案件适用少年审判的相关工作,是想实现什么样的效果?

 

秦硕:现在很多刚刚成年的大学生,实际上是更接近于未成年人的生活状态的。

 

成年人是要在社会生活的,要有自力更生的能力,要能靠自己赚钱养活自己;而现在很多大学生不一样,他们往往被父母包裹得很好,一路养大被送进大学,很难去真正接触社会,社会化程度较低,他们这样的生活环境实际上更纯粹,更接近于未成年人。

 

所以,从我们海淀法院几十年的少年审判工作经验来看,将部分大学生犯罪适用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是有其必要性和特殊性的,我们也是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让误入歧途的大学生能够重新回到正轨。

 

谈少年审判“终身制”

只要孩子需要我们,我们就一直都在

 

新京报:少年审判与成年人审判最大的不同是什么?

 

秦硕:少年审判工作,一纸判决书并不代表着一个案子的结束,而只是刚刚开始。

 

作为少年法庭法官,我们需要融入到孩子们的生活当中,变成其生活的一部分,才能够真正理解他们的需求,真正帮助他们。

 

少年审判关注的不是一个行为或者一件事,而是一个人。这个人是非常特殊的,他是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了偏差行为的一类没长大的孩子。他跟成年人不一样,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对于法律往往没有概念,他的犯罪动机也往往与正常成年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所以只有去了解一个孩子为什么会犯罪,才能够真正处理好这一类的犯罪。

 

另外,从这么多年的一线工作经验来看,我们少年法庭法官要帮助的不仅仅是一个孩子,更是一个家庭,且涉及多层关系,如父子、母子、父女、母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的关系……你根本不知道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才导致孩子出现问题。

 

像在一些弑母的恶性犯罪中,公众看到的普遍是这个孩子到底有多恶劣,但我们还必须要了解的是,这个孩子到底跟他妈妈发生了什么,能让他对自己最亲近的人痛下杀手。因为孩子不能判死刑,早晚有一天要回归社会,只有弄清楚其背后犯罪的真正原因,才可以尽可能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无法控制的情况。

 

新京报:你之前曾说过,少年法庭的帮教是“终身制”的,为什么这么说?

 

秦硕:其实我们说的这个“终身制”,不仅针对法官,也针对孩子,是一个双向的。

 

只要我们的法官是少年法庭法官,他就要对自己的案件负责,这是任何一个法官都要做的事。那么我们对于孩子也是这样,只要这个孩子需要少年法庭法官,我们就会给他提供,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理念能够在孩子身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只要孩子需要我们,我们就一直都在。


秦硕与未成年人交流。受访者供图


谈公众质疑

虽然会感到委屈,但有些事还是必须要坚持

 

新京报:在少年审判领域,很容易出现一些备受关注的热点事件。与此相应的,对于某些特殊案件,可能还会存在一些公众的质疑,对此,你怎么看?

 

秦硕:作为少年法庭的法官,针对某些特殊案件,公众质疑的声音一直存在。就像在我们海淀法院审理的一起15岁男孩侵犯另一名10岁女孩的案子里,就出现过这样的质疑声音。

 

疫情期间,由于家庭疏于管理,这个男孩由于特殊原因情绪受到了非常大的影响,却无人疏导、无处发泄。很多人听到这样的案件后,都会觉得这个孩子太恶劣了。但实际上这是他心理和生理上的发泄,并没有意识到对这个女孩造成了什么样的伤害,当他意识到的时候,一切已经晚了。

 

我们法官去接触这样的孩子时,跟舆论的感知是不尽相同的,男孩的慌张程度、恐惧和悔恨,只有法官能看得到。

 

作为少年法庭法官,面对这种被害人和被告人都是未成年人的情况,双向保护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从被告人角度出发,我们要做的,是把他变好,因为他还是个孩子,他有机会变好;而从被害人角度出发,则是希望把他受到的侵害程度降到最低,伤害无法抹去,但降低侵害程度是少年法庭法官能够做到的,比如尽可能满足被害人的诉求。

 

因为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少年审判工作备受社会关注。但实际上,我觉得能够真正理解少年审判理念的人少之又少。我想说的是,少年审判工作,不是去一味地惩罚一个孩子。法律确实带有惩罚性质,这种惩罚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已经给他了。我们要做的则是在教育、感化、挽救的基础上,做好正常的审判工作。

 

新京报:但与此同时,法院及法官个人可能会承受比较大的压力,你本人是怎么想的?

 

秦硕:面对一些特殊案件的公众质疑,我们确实会感到委屈。

 

如果审判遇到了不同的声音,我们会努力做好解释工作。这个解释工作是从法律和司法的角度展开的,而非案件本身,因为我们同时还要保证当事人不受社会舆论的压力。

 

虽然会感到委屈,但是有些事情还是必须要坚持的。

 

作为法官,只有我们才最了解事情的经过以及孩子的情况。面对外界,很多细节我们不能公开,只有了解细节才会理解为什么法官会这么做,而且必须坚持这样做。

 

就像我刚接触少年审判工作时,看过几百个判决都不理解少年审判的思路,但当你真正去接触这些孩子和家庭的时候,才会明白为什么会有儿童保护的概念、儿童本位的要求。

 

新京报:这么多年的少年审判工作,有没有让你特别感动的事?

 

秦硕:感动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可能都数不过来。我们这份工作其实经常会带来感动,有时候可能就是律师的一句话,说少年法庭法官“很不一样”,或者孩子的母亲向我们表达出一份感谢,作为法官,我都会非常感动,会跟家长们一起掉眼泪。也许这就是体现我们工作价值的地方。

 

印象特别深的是有一次,有个小孩子问我,“法官,我能跟你一起回家吗?”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我觉得法官的家比较好、比较幸福”。

 

然后我就跟他说,“即便这样,你还是不能跟我回家,因为你的家以后会变得更好”。

 

作为少年法庭法官,我们会变成这些孩子生活中的一部分。但我们希望,这一部分在他们不需要的时候,默默藏在心底就可以了。

 

新京报记者 徐美慧 摄影记者 景如月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