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戴轩)北京市卫健委近日发布《北京市医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名录》。其中既包括炸药、枪支等“高能”物品,还包括水果刀、驱虫动物喷雾剂等生活中的常备物品。


近年来,医院安全问题屡屡引发关注。去年7月1日,《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施行,通过安检等方式,要求各医院加强安全管理。


市公安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医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名录》,近日向社会发布。记者此前在北京某三甲医院看到,各类随身携带的刀具、剪刀等是最常被检出的物品。


禁止与限制有何不同?北京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禁止类物品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不让带入,限制类物品是结合医院的特点增入的。在执行过程中,都不可带入医院。区别在于,患者可以将限制类物品暂存在医院门口,禁止类物品一旦被查出,安保人员要向警务室报告、收缴,并结合治安条例予以相应处罚。


记者注意到,名录中列入了乙醇。作为有消毒作用的液体,不少市民会随身携带小瓶乙醇,是否也不让带入医院?该负责人介绍,乙醇为易燃类物品,有一定安全隐患。就医时不可带入,但可暂存,离院时领回。


北京市卫健委副主任李昂介绍,目前,北京实施安检的医院有237家,其中三级医院99家,基本实现全覆盖。


北京有231家医院安装了一键报警装置,86家医院配备了人脸识别系统,围绕提高市属三级医院的技防水平,加大财政投入,为市属22家医院增配安检门和X射线安检仪等安检设备。北京协和医院、民航总医院等医院自筹资金,安装了安检门等安检设备。公安机关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置警务室164家。



新京报记者 戴轩

编辑 白爽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