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李玉坤)4月1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玉芳介绍,目前,北京中轴线的立法、申遗文本的编撰和专项保护规划的制定工作正在同步推进,建议参照文本和规划最新的修改情况,对保护对象进行进一步明确,将条例草案第三条修改为“本市对下列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实行整体保护”。

 

其中,遗产构成要素包括分布于钟鼓楼到永定门的传统城市轴线之上以及紧邻其左右两侧、富有层次和秩序性的一系列建筑群、历史道路、桥梁及其遗址。

 

遗产环境构成要素包括以北京中轴线为骨架对称展开的历史城廓、历史街巷、城市标志物或标志性建筑群,依托北京中轴线标志性建筑构成的重要景观视廊,烘托北京中轴线核心地位的北京老城平缓开阔的空间形态,与北京中轴线形成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历史河湖水系和水文化遗产,作为北京中轴线重要背景环境的历史文化街区和成片平房区、古树名木等。

 

此外,在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且与其所承载价值直接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纳入保护。

 

条例草案二审稿还提出,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内的现有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不符合《北京中轴线保护管理规划》要求的,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或者产权单位可以依法通过申请式退租、房屋置换、房屋征收等方式组织实施腾退或者改造。

 

新京报记者 李玉坤

编辑 白爽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