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饶舒玮)4月20日,浙江江山市发布有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简称“措施”),主要涵盖了土地供应、住房销售和市场监管等方面。

 

在土地供应方面,措施规定,强化土地供给,将视情加大土地投放力度,2021年度城区继续投放住宅用地380亩以上(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同时,措施明确,优化土地供应模式,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完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方式。对于市场关注度高的热点住宅用地出让,将视情从“限房价、竞地价”“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限房价、竞配建”“限房价、竞自持”“限地价、竞自持”等方式中择优选取。

 

在商品房预售管理方面,措施规定,除土地出让文件对预售规模作出特殊约定外,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下的,须一次性申请预售;城区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分期申请预售的,每期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尾期建筑面积低于3万平方米的须一次性申请预售,同一地块办理预售最多不得超过三次。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对于商品房预售的规定外,措施明确实行住房限售,对于市场关注度高的热点地块,土地出让前应明确该楼盘销售的商品住宅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此外,为加大对住房租赁的扶持力度,措施提出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但每户每年最高提取额不超过24000元,且不超过当年的缴存额。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江山市的十二条措施从土地供给、房源供应、交易管控等角度积极进行了落实,这是具有积极的导向的。另外,浙江省今年包括永康、义乌、江山都出台了收紧性的政策,进一步说明经济状况较好的县级市近期也有炒作现象,这也意味着调控升级的深入,即从一二线大城市逐渐进入到三四线城市,一些百强县和县级市等后续调控升级的概率将加大。


新京报记者 饶舒玮 编辑 武新 校对 刘军

封面图来源 江山建设微信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