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图/新京报网

 

据媒体报道,河北石家庄、邯郸、辛集等地部分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他们在当地接种新冠疫苗时被收费,该做法明显不符合“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提供”政策。河北省政府经查发现,反映问题属实,目前已将相关费用全部退还。

 

早在今年1月9日,国家卫健委就明确,自去年12月15日启动的重点人群新冠疫苗接种过程中,个人已不承担疫苗成本和接种费用。

 

国家医保局当日也表示,新冠疫苗上市后,企业按议定价格提供疫苗的费用和接种费用,将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公民个人不负担费用。河北省配套的相关规定也明确了这一原则。

 

在明确规定面前,个别基层单位仍我行我素,违规向接种疫苗的民众收取疫苗费、接种费,不啻为顶风乱来。在此背景下,河北省在收到线索后立马核查,并展示出“刀刃向内”态度,也合乎公众对事件走向的预期。

 

在问题被查出之后,相关地方将费用全部退还,无疑是必要之举。但仅退钱,仍难为此事画上句号。


现有通报信息显示,虽然此次涉事有关方面违规收费时间持续不长,单个人被收取的费用不算多,涉及的人群也不算广,但鉴于新冠疫苗接种的特殊性、敏感性,这样乱收费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

 

这不仅会损害相关个体的正当权益,也会扰乱新冠疫苗接种整体秩序。在鼓励接种新冠疫苗的背景下,这样的口子显然也不该开。

 

依照相关规定,收费单位若违反,不执行规定收费标准和减免政策的,由各级价格、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就此看,接下来,还有必要依据相关规定,对涉事机构和人员进行审查,并根据违法违规情节严肃处理。

 

此事对各地也是一记提醒:在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治规定方面,要强化制度监督,避免有人借机乱收费,进而确保整体的防疫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余明辉(价格鉴证师)

编辑:陆玖  实习生:祁倩倩  校对: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