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海外网消息,据韩联社报道,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1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20名“慰安妇”受害人及遗属要求日本政府赔偿的请求。法院方面称,日本政府适用于“国家主权豁免”。


原告方面认为,日本政府在殖民统治韩国时期诱骗或强迫她们充当“慰安妇”,于2013年8月提出调解申请,要求赔偿1亿韩元的经济损失。


今年1月8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日本政府向“慰安妇”受害人每人赔偿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60万元)的经济损失。


案件开审后,日本政府曾以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豁免为由,要求驳回起诉,而原告主张可以追究赔偿责任。


编辑 杨利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