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于下周举行,届时将二审反食品浪费法草案。4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对比去年12月的一审稿,二审稿完善了食品浪费的定义,明确了有关执法主体,并增强了有关规定的可操作性。


据其介绍,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一审后,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137人提出的239条意见,另外收到群众来信2封。“意见主要集中在对完善食品浪费的定义、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广泛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明确牵头部门和执法主体等方面”。


他表示,二次审议稿吸收了其中的一些建议,例如进一步明确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牵头部门,二次审议稿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对全国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有关执法主体,二次审议稿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有关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实施处罚;增强有关规定的可操作性,“为进一步增强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这一规定的可操作性,保护消费者权益,草案二次审议稿增加规定:收费标准应当明示”。


新京报记者 王姝

编辑 白爽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