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消息,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在京台湾同胞可在本市接种新冠疫苗。


一、在京台湾同胞的疫苗接种,按属地管理、同等待遇原则,与本市居民执行相同政策和规范,台湾同胞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免费接种疫苗。


二、在京居住的台湾同胞凭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大陆医保参保凭证,在居住地登记接种疫苗。台湾同胞在接种疫苗时登记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


三、无台湾居民居住证和大陆医保参保凭证的台湾同胞,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向居住地区台办提出申请,由区台办组织到指定接种单位进行统一接种。


四、在京各级各类学校的台湾师生疫苗接种工作,纳入学校接种工作统一安排,与所在学校大陆师生一视同仁,同等对待。


五、台湾同胞接种疫苗后,可在北京健康宝( Health Kit)查询接种信息。


六、在适用人群费用承担、异常反应救治与补偿等方面,在京接种疫苗的台湾同胞与在京居民执行一致要求和标准。



编辑 杨利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