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饶舒玮)4月29日,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嘉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主要包括6条具体措施,涵盖土地供应、住房限购、住房销售价格管理等方面。


《通知》进一步严格了商品住房限购管理,提出自2021年4月29日零时起,暂停向在全市范围内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拆迁安置房除外)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市区范围内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除限购措施外,《通知》明确推行“公证摇号”的住房销售方式,对市区范围新出让土地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包括商品住房预售和现售),意向购房人数大于开盘销售房源数的,开盘销售全部采取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销售方式。


对于商品住房销售价格,《通知》中也有意加强管理。《通知》要求,对于新申请预(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同一项目内同建筑类型每批次销售备案均价不得高于前一批次备案均价。


在土地供应方面,《通知》表示将分批集中出让住宅用地,加大土地供应量。


此外,《通知》中还规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商品住房销售、房屋交付、违规收费、虚假宣传、购地资金来源、网络不实信息等问题;营造公开健康的社会舆论,加强房地产政策宣传解读等。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嘉兴政策具有积极的导向,通过此类政策,进一步在购房需求端进行了管控。嘉兴今年两次加码政策,也进一步说明今年浙江省购房政策以偏紧为基调。


新京报记者 饶舒玮

编辑 武新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