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晚间公告,于2021年5月5日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公司此前收到9名股东提交的书面材料,提请董事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5月5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拒绝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上交所要求详细说明公司董事会拒绝将相关股东的提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理由是否充分、合规;要求说明公司针对此次股东临时提案事宜是否及时履行信披义务及审议程序,是否存在限制股东合法权利的情形。上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则,妥善处理本次股东临时提案事宜,保障股东合法依规行使股东权利。


编辑 李薇佳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