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苏季)5月7日,广东省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官方微信宣布, 中山市设立青年人才奖励金,符合条件的中山生源毕业生回乡工作,最高可领奖励30万元。

 

全日制就读于教育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泰晤士高等教育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境外高校,在2020年3月27日后毕业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且在三年内回到中山全职工作的中山生源毕业生(大学录取当年具有中山户籍和中山高中学籍的青年人才;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且在中山参加高考的青年人才)都可申领。

 

此外,申请者应符合大学本科起所有学习阶段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均为合格以上、申请时年龄为35周岁以下、申请时不属于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等条件。

 

具体奖励金额方面,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均就读于泰晤士高等教育大学排名1-30名高校,并取得博士研究生学位的,奖励人民币30万元。其他从本科阶段起就读于有关高校并顺利毕业的,奖励人民币10万元。

 

青年人才奖励金共分为回乡奖励和就业激励两大部分,40%为回乡奖励,60%为就业激励,须分段申请,享受完回乡奖励后再进一步享受就业激励。其中,回乡奖励须在最高学历毕业后三年内申请,申请就业激励前须已领取回乡奖励,并在最高学历毕业后六年内完成申请。

 

对于涉及的部门以及申请流程等问题,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具体申请指引将陆续发布。


新京报记者 苏季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