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建)5月7日,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珠江实业”)发布关于珠江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复函。


公告显示,截至目前,珠江实业不存在涉及珠江股份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以及与此类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或协议等。


珠江实业表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珠江股份实际控制人,对上述回复意见无不同意见。


据悉,珠江股份股票于4月27日、4月28日、4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