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 实习生 李子仪)5月10日,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在参加国家医保局相关发布活动时,针对抗癌药等医保用药的规范管理明确表示,要更加强调临床规范合理使用,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全过程管理。

 

郭燕红介绍,国家卫健委建立了覆盖全国1400多家医院的监测网络,监测药品配备使用。从抗癌药的监测使用情况看,2020年监测显示,当年比2019年增加了15%,其中2018年谈判的抗癌药在医院的配备量大幅度增长。

 

平均下来,2019年,每家医院平均采购量比2018年增加了455.3%,2020年比2018年增加了450.8%。抗癌药的配备和临床可及性都在提高。”

 

对于包括抗癌药在内的医保目录药品,郭燕红说,国家卫健委强调药品的临床规范合理使用。她表示,要严格遵守临床用药管理的制度规范,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处方审核的规范,还要按照疾病的诊疗规范进一步规范医生的处方行为,加强药师的处方审核,做好定点机构在用药全过程的管理。

 

郭燕红是在解读国家医保局和国家卫健委共同制定的《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时介绍上述情况的。这个意见明确,在谈判药品进入医保目录后,医保参保患者可以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品两个渠道获得,并享受同样的医保支付政策。

 

郭燕红说,为了做好文件的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将督促医疗机构及时按需配备,定点医疗机构要按功能定位和临床需求及时配备,不能以费用总控等为由影响医保药品的配备。对于临床急需的药品,要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适当简化流程,确保患者用得上药品。


新京报记者 吴为 实习生 李子仪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