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 实习生 李子仪)5月1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该局联合国家卫健委制定的《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未来,医保目录中的药品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购买。

 

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国家医保局表示,这将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

 

对这一政策,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华波表示,主要是发挥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灵活、分布广泛等特点,将其纳入谈判药品供应保障范围,增加药品供应渠道和患者用药选择,推动定点零售药店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谈判药品可及性。

 

实际上,这一政策要解决的问题,是医保目录药品,尤其是国家谈判药品进入医保目录后,老百姓能用上药的“时间”问题。用国家医保局的话说,就是目录药品“进院难”的问题。

 

问题

为什么会有医保药品“进院难”的问题?

 

2017年,在执行36种国家谈判药品时,各地不断有参保人反映在医院买不到药,用药难成了群众的痛点堵点。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建立了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周期从原来最长8年到每年一次,甚至有些新药上市当年就纳入医保目录。目录准入频率大幅加快,医疗机构药品上市的速度还有待跟上。

 

医保目录更新后,一些药品进了目录却还没有上市的问题也浮现出来,参保患者看到适用自己治疗的药品满足医保报销条件了,可在定点医院却用不上药。

 

对这一问题,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华波表示,这是深化医保药品目录改革的正常结果。改革前,药品是先进医院后进医保,药品有时间经历广泛使用、专家认可的过程。改革后,部分药品先进医保再进医院,客观上也造成了部分药品进院速度达不到群众预期。”黄华波说。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高级经济师陈昊介绍,历经近年数次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国家医保目录当中已经纳入了相当数量具有临床价值、能满足临床需求但价格和费用负担相对较高的药品。

 

基于这些药品的临床使用特点,并非会全部在医疗机构配备,同时医疗机构对能够配备使用的药品配备入院也需要时间和使用经验积累。”陈昊说。

 

探索

实施“分类管理”+“双渠道”供应,四川等地探索解决医保药品“进院难”

 

医保双通道管理政策的制定充分借鉴吸收了四川、江苏等地方探索的经验,对医保目录内的高值药品实施分类管理。

 

据四川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副处长王怡波介绍,为了解决群众尽早用上医保目录里药品的问题,四川省医保局带领部分统筹地区探索开展了谈判药品分类管理和单行支付工作。单行支付药品政策实际上是将药品从医药服务中单独拿出来进行保障。

 

2019年,四川发文,将国家谈判药品中价格昂贵、用药人群特定、用药指征明确的药品纳入单行支付管理,执行特定的支付政策和经办服务。药品名单根据国家目录动态调整相应调整,从最初的37个增加到了目前的88个。谈判药品中价格较低、用药频次较高、目录内有同类品种的药品,按普通乙类药品管理。

 

单行支付药品在报销政策上不区分门诊、住院,不计起付线,直接由基本医保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将国家谈判药品分成单行支付药品和普通乙类药品两类来管理,全省统一执行。这就是四川探索的“分类管理”的办法。

 

同时,针对医疗机构对国谈药品供应保障不够及时有效,参保群众用药难问题,四川对单行支付药品实行了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双通道”供药报销制度。同时明确单行支付药品不纳入定点医院总额预算、不纳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范围,参保人员用药可及性得到保障。

 

四川全省统一制定单行支付药品的适用病种和认定标准,精准识别适用患者群体。在经办上实行定认定机构、定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定供药机构、实名制管理,给有需求的患者群体提供精准服务和管理,确保他们在诊断、治疗、处方、购药、结算时均能方便地找到相应的机构和医生。”王怡波介绍。

 

这些政策解决了群众用药的可及性问题。从四川省的统计数据看,四川省单行支付药品医保基金支出约占了谈判药品总支出的80%,单行支付药品供药结算服务约80%是通过药店提供的。

 

王怡波说,通过对单行支付药品认定、治疗、处方、供药、结算等服务实行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和医保经办机构协议管理,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三者信息互联互通,让信息多跑路,患者少跑腿。定点药店设置在医院附近,实现参保人员医院处方、药店拿药并及时结算一条龙服务。

 

解题

首次从国家层面规定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并统一支付政策

 

结合地方的经验,国家医保局此次发布的医保药品新政,旨在发挥定点零售药店分布广泛、市场灵活度高的优势,使其与医疗机构形成互补,增加用药选择,解决患者买不到医保目录内药品的问题。

 

“‘谈判是前半场,落地是后半场’,只有患者最终能够顺畅便捷地获取谈判药品缓解病痛,才能够将前期辛苦谈判获取的改革红利充分释放。”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副研究员郭武栋说。

 

在政策出台前,国家医保局通过前期多地督导调研、专家座谈和大数据分析,综合考虑临床价值、患者合理用药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从2020年新增谈判药品中精准筛选出首批临床需求迫切、可替代性不强的19种药品进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公布。

 

增加一个医保药品供应保障渠道,涉及的是多方利益的变化。

 

陈昊认为,对患者而言,医保双通道能够让患者在适宜的机构适时拿到治疗所必须的药品,政策对相关药品配备机构的软件硬件和管理要求确保了患者若享有可靠的医疗和药学服务。同时医保部门在定点双通道机构特别是覆盖了社会药房的实时支付和结算,有效地缓解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和经济支出压力,让医保谈判的成果真正的及时惠及民生。

 

对于药品生产企业,由于并不是所有医疗机构都会必然配备全部谈判药品,医疗机构配备的程度和速度也受到许多因素影响,双通道政策保证了相关企业在产品谈判合同契约条件下的相关权益。谈判产品不必挤医院准入这根独木桥,而能够以更多元化的方式在社会药房及时落地并获得医保基金支付。双通道政策无疑扩大了医保谈判药品的受益面,也提升了这些价格相对高昂的特殊药品的可及性。

 

同时,陈昊还表示,药品经营企业开办或管理的社会特药药房承接处方流转所带来的谈判药品落地,需要满足医保双通道政策所要求的软件、硬件、人员和管理制度要求,为患者提供包括特药药学服务、药品福利健康管理和医保商保多元共付等服务。

 

“这是对医药商业企业经营模式转型的探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医保双通道政策在引导医药市场资源配置上也能起到一定积极作用。”陈昊说。

 

追问

增加了购买和报销渠道,医保基金的不合规使用风险如何管控

 

让老百姓更容易购买和使用上医保目录里的药品的同时,增加了医保药品的供应渠道,也同样意味着增加了医保基金的支付覆盖面。

 

过去医保基金在医院支付相关药品和医疗服务方面,尚且有基金不合规使用的问题存在,如今,要让定点零售药店大量满足老百姓的医保用药需求,会不会增加了医保基金的风险呢?

 

加强基金监管,成为国家医保局和国家卫健委在医保新政发布后重要的工作内容。国家医保局将利用信息化平台对全国的医保用药情况实施监测。

 

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介绍,国家卫健委建立了覆盖全国1400多家医院的监测网络,监测药品配备使用。

 

对于包括抗癌药在内的医保目录药品,郭燕红明确强调药品临床使用要规范合理。她表示,要严格遵守临床用药管理的制度规范,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处方审核的规范,还要按照疾病的诊疗规范进一步规范医生的处方行为,加强药师的处方审核,做好定点机构在用药全过程的管理。

 

郭武栋表示,此次新政的实施过程强调了常规分析和监测,也是保障改革效果的关键。

 

“一项改革政策落地实施的好坏,效果是关键。而往往进行事后总结性分析评价,失去了事中对问题形成和应对的及时发现和干预,降低政策调整的时效性和敏锐性。”郭武栋表示,这次《指导意见》要求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引入智能监控,同步进行患者用药行为全过程监管,强调事中监管,可以有效对“双通道”管理机制的运行起到实时“保驾护航”的作用,并对过程中的堵点、漏点、难点做到及时发现和应对。


新京报记者 吴为 实习生 李子仪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