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 实习生 黄琪峰)5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家事案件。母亲向法院起诉离婚后,父亲私自给孩子办理休学手续,纵容孩子不做作业,无节制打游戏、吃零食,不让孩子上学。二审期间,孩子表示想跟随父亲生活,但法院认为,多方证据表明,父亲的行为不利于儿女成长,故判决孩子均由母亲直接抚养。


发布会现场。法院供图


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有关家事案件的发布会。

 

发布会上公布了这起家事案件。女方张某向法院起诉离婚,男方杨某收到传票后,以担心孩子被母亲抢走为由,私自到学校给当时就读四年级的儿子办理了休学手续,阻止儿子去学校上课,造成儿子失学长达半年之久。

 

根据张某提供的录音,杨某曾用皮带抽打儿子,并阻挠儿子出门。杨某甚至告诉两个孩子“只能听爸爸的话,其他人都可以当做空气”“除了爸爸以外,其他人都是坏人”“妈妈是个坏人,不要用妈妈这个词,要用‘她’来代替”等。

 

本案庭审中,孩子的爷爷作证称:“杨某不让儿子上学,关在家中让他玩游戏。关于儿子上学的问题,家人劝阻、民警劝说都无济于事。”

 

二审期间,法官征询孩子的意见,其均表示想和爸爸杨某一起生活,并称兄妹感情很好,不愿意分开生活。

 

对此,张某表示:“两个孩子之所以愿意和父亲杨某生活,是因为杨某平日一贯纵容孩子打游戏、吃零食、不做作业等。孩子处于懵懂期,以为纵容就是爱,所以会想和父亲一起生活。”

 

法院经审理认为,应从保护子女最大利益的角度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物质基础固然是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根本保证,但是未成年子女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和健全人格的养成更为重要。杨某长期无故阻挠儿子接受义务教育,多人劝解仍固执己见,已经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接受法定义务教育的权利。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两个孩子均由母亲张某直接抚养。

 

北京一中院在发布会上介绍,近五年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团河法庭审结各类家事案件4031件,家事案件量逐年上涨。

 

4031件家事案件中,审结离婚纠纷1184件,占比29.4%;离婚后财产纠纷404件,占比10%;继承纠纷1135件,占比28%;分家析产纠纷472件,占比12%

 

面对逐渐上升的家事案件数量,出于对家庭保护的考量,法院表示,应推动家事审判“柔性化”,注重调解在家事案件审理中的功能。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