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思炀)5月19日,新京报记者从广西市场监管局官网了解到,因1批次“春江”牌卤味鸭掌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方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香格里拉购物广场(以下简称“人人乐”)被罚2000元,生产方广西春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江食品”)被罚款1.1万元。

 

2021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在人人乐销售、标称春江食品生产的1批次“春江”牌卤味鸭掌(30克/袋,2020/09/08),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5月18日,广西市场监管局通报上述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鉴于人人乐、春江食品积极配合行政机关调查,人人乐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配合春江食品及时召回不合格食品,广西南宁江南区市场监管局对人人乐给予没收2袋卤味鸭掌(30克/袋,2020/09/08)、没收违法所得116.82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广西南宁横县市场监管局对春江食品给予没收违法所得858.4元、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

 

春江食品官网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金2000万元,生产泡椒鸭掌、鸭翅、凤爪等卤制品,2018年推出的“去骨泡椒鸭掌”曾占据“天猫”类目产品首位。除本次处罚所涉鸭掌外,2020年11月,1批次“春江”牌泡椒鸭掌(100克/袋,2020/5/13)也曾因菌落总数不合格,被广西市场监管局通报不合格。

 

5月19日,围绕菌落总数超标原因和目前生产环节的卫生情况,新京报记者依据官网电话致电春江食品,对方称,该电话属于后勤部门,不负责品控,也没有办公室或相关部门电话。随后,新京报记者拨打天眼查平台留存的春江食品电话,电话多次被挂断。

 

新京报记者 王思炀

编辑 李严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