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真真)5月26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航空”)发布公告,公司A股证券简称拟变更为“中国东航”,公司全称和A股证券代码保持不变。公司H股证券简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和美股ADR证券简称“CEA”保持不变。

 

东方航空在公告中称,因考虑到A股证券简称辨识度等情况,为与公司境外上市证券简称保持一致,更加全面、准确地体现公司定位和发展规划,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将A股证券简称变更为“中国东航”。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与公司境外上市证券简称更加一致,辨识度更高,便于投资者理解记忆。

 

东方航空表示,此次A股证券简称变更不涉及公司全称变更,也不涉及主营业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同时,东方航空还表示,因本次A股证券简称的变更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