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28日,深交所发布《关于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本所在现有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基础上,暂免收取总股本在4亿至8亿(含)之间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上市年费。


本次下调后的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为:



同时,为进一步支持湖北省经济加快恢复发展,本所拟将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上市费的优惠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含)。在此期间,继续免收注册地在湖北省的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5月28日


编辑 贾聪聪

来源:深交所